最近在找房子,發現很奇怪的事,很多蓋成透天的房子,他的土地所有權卻不是獨立的。而是和以前鄉下地方的房子一樣都是持分的!為什麼北部的透天房子在蓋的時候不先做土地分割呢?這樣土地持分的透天不就跟公寓一樣嗎?好奇怪喔!中南部的透天房子都嘛是土地權獨立的呀!
為什麼桃園的透天房子,土地所有權卻是持分的呢?>>>因為真透天的房子 , 價格高>>>另外不是所有社區型的透天 , 都是假透天敝社區的房子 , 土地產權就是獨立所有社區公設土地及建物 , 登記在管委會成立公司的名下住戶依土地面積大小 , 持分股權
蠻多這樣的假透天既沒有真透天的優點,也沒有大樓住宅的優點,土地產權不獨立,有公設,要管理費,圍牆圍起來的透天社區棟距小,無視野,隱私性差將來改建還要全體住戶同意,比都更還難,用透天的價錢買大樓,沒有大樓的優點只保留透天的缺點
其實產權獨立對獨棟別墅比較有意義,我住的是連棟透天,每戶建物部分都有獨立產權,另有部分社區道路是住戶共同持份,當初購買時業務也以此為宣傳賣點之一。但實務上整排社區結構相連且與鄰戶共用牆,日後單獨改建的機會很小,而且如果社區有管委會,修建還是要經過同意,所以個人認為房子本身環境和鄰居品質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