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新聞說桃園縣破199萬人了 然後楊梅也在幾天前破了十五萬人了不過 怎麼都沒報是哪位幸運寶寶呢? 恭喜他了不過 到時桃園變200萬人 到底是升 "準直轄市 " 還是 "直轄市" 呢?如果是準直轄市 , 那楊梅會變楊梅市 如果是直轄市那就是楊梅區囉 ~~接下來就是上個月也破14萬人的蘆竹囉....
billmills2001 wrote:200萬人是縣可以直接準用直轄市相關規定,不需再送審,所以還是叫桃園縣,不叫桃園準直轄市。至於能不能成為第六都就還需要像去年那樣審查通過才行,不過至少能準用就很不錯啦… 小弟住的社區有張縣府的公告大意為為了要昇準直轄市需200萬人口鼓勵外縣市戶籍遷移到桃園縣籍內每戶有補助2~3000元 <== 不確定,等一下去拍照順便確定公文內就是申明為準直轄市
今年2月修過的最新版地方制度法:第 3 條 地方劃分為省、直轄市。省劃分為縣、市 (以下稱縣 (市) ) ;縣劃分為鄉、鎮、縣轄市 (以下稱鄉 (鎮、市) ) 。直轄市及市均劃分為區。鄉以內之編組為村;鎮、縣轄市及區以內之編組為里。村、里 (以下稱村(里) ) 以內之編組為鄰。第 4 條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人口聚居達五十萬人以上未滿一百二十五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人口聚居達十五萬人以上未滿五十萬人,且工商發達、自治財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設施完全之地區,得設縣轄市。本法施行前已設之直轄市、市及縣轄市,得不適用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所以若不是省轄的縣市就是直轄市,並沒有準直轄市這個名詞,不過用「準直轄市」來做宣傳是比較簡潔,也比較好聽。而第4條第2款可以說是為桃園縣量身訂做的吧…未來的第二大縣彰化縣搞不好永遠達不到200萬人…
[新聞] 楊梅升市 八月一日【聯合報╱記者楊德宜/楊梅報導】幸運娃 記者楊德宜/攝影楊梅鎮長彭聖富(右)頒發20萬元獎金給楊梅鎮民林國平(中)、徐宥甯(左)夫婦的41天大女兒林育彣,她成為第十五萬名鎮民。楊梅鎮昨天出現第十五萬名鎮民,8月1日將升格為縣轄市「楊梅市」。協助楊梅鎮變楊梅市的幸運兒,是只有41天大的女嬰林育彣,楊梅鎮長彭聖富昨天前往探望,頒發獎勵金20萬元支票。女嬰母親徐宥甯說,沒想到會這麼幸運,「一定要去買樂透!」彭聖富昨天前往林家探望小女嬰,縣議員張火爐、周玉琴、鎮民代表會主席鍾源清、代表袁瑞香聞風趕來祝賀,彭聖富高興地直說,為了升格成縣轄市,祭出生育獎勵金等高額獎金,如今「終於媳婦熬成婆,楊梅鎮要成為歷史名詞,改為市了」。女嬰林育彣4月23日出生,父親林國平是楊梅鎮一家科技公司工程師,與妻徐宥甯結婚1年多,住在楊梅鎮永寧里,林育彣是夫妻倆的第一胎。另第十四萬9999名的范弘祐(楊梅里,5月12日出生)及第十五萬零一名的黃駿昊(水美里,5月13日出生),兩人將分別獲得10萬元獎金。圖/聯合報提供林國平昨天接過20萬元支票時說「好緊張」,張火爐糾正說:「好爽才對」,徐宥甯猛親愛女說:「媽媽很愛妳,要健健康康、快樂成長哦!」林國平說,平常工作忙碌,最近比較不忙,所以昨天請假和妻子去幫女兒報戶口,只知道頭胎有生育獎勵金6000元,不知道第十五萬人有獎勵,上午8時11分報完戶口,戶政事務所人員說「你們很有希望哦」,當時他還聽不懂,沒多久,就接到電話通知女兒是第十五萬名鎮民。徐宥甯說,想坐完月子再幫女兒報戶口,因為找算命師命名花很多時間,「原本的名字不太滿意,後來又從一百多個名字挑」,才會拖到現在,「很幸運!沒有特別選日子,只是剛好有空」。林國平說,20萬6000元獎勵金會全用在女兒身上,「當她的教育基金」。彭聖富說,目前已達到升格縣轄市門檻,8月1日會報准縣府,配合縣政府升格直轄市政策,歡迎民眾遷籍楊梅鎮。彭聖富強調,第十五萬人口之前遷籍的1500元禮券,以及第十五萬人口之後至6月20日設籍仍有1000元禮券,將於8月1日升格為楊梅市時發放【2010/06/0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