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想請教版上的各位先進
最近看了一個建案, 是集合式透天有開挖地下室的
可是看了之後有個疑惑, 就是它的地下室(車庫兼做防空避難室)挖得非常深, 保守估計應該超過四米了
就我所知開挖地下室成本超貴的, 而且附近的建案地停也沒看到超過三米的吧, 要挖這麼深有哪些可能的理由呢?
開挖至原土層後
PC=10cm
地樑=1.2M
水箱(污水 消防等使用)=1.2M
地下室底板=20CM
地下室空間=3.2M
地下室頂版(即為1FL)=20CM
這樣就6.1M了
這是以前處理過的CASE
8樓的機關行政大樓(筏式基礎)
擋土是鋼板樁+預壘樁配合水平支撐
4M要有地下室
地樑50CM 水箱50CM 地下室2.5M PC+地下室頂版底板
大概是這樣配置
有時候1FL會比原地面高加個30CM (怕淹水)
不過可能小弟沒表達得很清楚, 那個建案是已經完工的建案, 我所說的深超過四米意思是指光地停的挑高高度, 只算地板到天花板之間, 並不包含再地板以下的地樑等, 連一般機械停車位都沒挑到這麼高吧? 我不太懂為什麼車庫會設計成這麼高, 問銷售人員也回答不出個所以然來(說是因為坡道水平長度太短所以要挖深一點好加長下去的坡道, 邏輯一整個奇怪, 坡道就已經在不夠長了, 挖深的話坡道不就更陡更難走了嗎?)
我是有點擔心這種設計是否是有什麼特殊用意(如緊急危難時會被徵調做蓄水池還是當什麼倉庫之類的?)
因為這個建案的容積超過法定容積, 應該是有拿什麼條件去換到容積獎勵才對, 最近看到北市停車容積獎勵的問題鬧很大, 我想小心一點弄清楚屋主會有哪些權利義務比較好, 不知道像這類的資料可以從哪裡查到呢? 是會附在發給建照的但書裡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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