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0535 wrote:
我最近剛在桃園買了三...(恕刪)
你講的對,雙方交易的價格比較忌諱用包裹的方式處理,我比較希望用實際的價格去交易。
我付我的,你付你的,不要說包在一起......而仲介也要該拿應有的服務費。
交易專戶也是不錯的選擇....仲介下手的機率也比較低一點。
Ivy C wrote:
會寫這篇文章就是要提醒買賣雙方,因為這件絕對不會因為我這樣寫他們就不會再匡錢了,他們會這樣搞我們一定就是過去吃過甜頭,才這樣做啊!所以不管是那家仲介,大家都要小心謹慎!!
...(恕刪)
Ivy C wrote:
這位幫忙的學姐真的幫...(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