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世代 wrote:A7 代銷 跟我講 ...(恕刪) 不動產仲介與銷售不是一定要有證嗎?如果陳先生真的有廣告與仲介之實從中收取介紹費,卻無不動產經紀人執照可以舉證向當地地政局告發該建案建商當無法繼續提供酬庸一案一告發,方能斷去金源一勞永逸若陳先生有執照,且有廣告不實之處例如「最低價」、「團購價」等用詞價格卻明顯比個人向代銷購買為高一樣可向地政局告發或是向地檢署告發違法態樣檢察官會調查事實,有違法就要進法院了陳先生「如果」真的有問題直接告發好了,在討論版上發一堆類似文看到有點疲倦了,雖然可以設黑名單但是比較有效的方法是違法告發
mnb7120 wrote:不動產仲介與銷售不是一定要有證嗎? 陳大不是代銷..而是熱心幫助網友 怕網友買貴了 或者遇到不好對付的代銷所以給網友介紹他覺得服務好的代銷至於為何要透過陳大..這個就是竅門所在像是他私訊上說的 主管會答應給他的價格..然而陳大是不向網友收取任何費用,充其量只是被動賺一個介紹費他也不會過度介入網友要不要買
斯圖亞特 wrote:陳大不是代銷.....(恕刪) 斯圖大有收介紹費可能就違反不動產經紀條例了之前有人被開罰過了建商也不會蠢到自己有代銷又付一筆介紹費吧!而且介紹費通常都是要跟建商另外申請至於建商為何願意多付費當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