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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購買合雄首璽或有興趣的朋友們請進

starnight817 wrote:
關於緊急用電插座,轉...(恕刪)

感謝感謝~~~等一下就去反應囉~~~~
starnight817 wrote:
關於緊急用電插座,轉...(恕刪)


自刪.......自刪......
House Dreamer wrote:
感謝Starnigh...(恕刪)


只能用.."哇~好強...好熱血"....來表達我內心的讚賞....
越來越愛這個社區了..好多熱心的鄰居...

雖然交屋了...這問題等下馬上來跟代銷反應....
DM168 wrote:
Dear House...(恕刪)


因該多到可以開一家飲料店了吧.....

題外話....ha
House Dreamer wrote:
I=0.92%固定加...(恕刪)


重要訊息.....中信銀房貸戶請注意!!!
本行定儲利率指數(月) 自 99/7/23 日起由 0.92 %調整為 1.04 % ,下次指數調整日期為99/8/23日。 查詢專線 (02)2769-5000。

中信銀7月才核貸,年利率1.55%, I=0.92%, 馬上就調升I值, 等於開始繳第一期房貸時, 年利率就調升到1.04+0.63(固定加碼)=1.67%. 早知道我就外貸, 真的是氣死人~

小的掐指一算: 每NT$100萬, 升息後
每月多繳$55.5511元
每年多繳$55.5511X12=$666.6126元
20年多繳$$666.6126X20=$13,332.2525元



House大

那個指數調升應該是上次央行調的半碼利率吧~~

所以不管什麼銀行都會調的啦~只是每家銀行調的時間不一樣

只是對要繳房貸的我們是痛痛痛

starnight817 wrote:
關於緊急用電插座,轉...(恕刪)


哇~~starnight817大大
在此請接受小弟我對您的細心感到佩服

既然知道這樣是有問題的
不知道我們的合雄寶貝
這次要給我們怎樣的解釋呢??

starnight817 wrote:
關於緊急用電插座,轉...(恕刪)


starnight817大大真的要給你豎大拇指!
謝謝你如此細心,
這事如能獲得改善,對我們的家園會大大的加分呢!
好棒喔!

starnight817 wrote:
House大那個指數...(恕刪)


確實是因央行在6.26宣布升息半碼(0.125%)銀行必需調升利率, 但第一期繳款就升息的奇盟子真的很差, 渣打銀也跟進1.55%,240期固定加碼, 而且第一年還是I值固定.
真是千金難買早知道, 萬般無奈想不到~想不到這麼快就升息了~啊~嗚~
我看住戶討論關於緊急插座事項,如此認真,於是我也到工地詢問了一下主任,關於緊急插座的事宜,主任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後回覆,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過,我們所指的緊急用電插座,它的作用是要讓緊急事故發生時(指停電,火警發生時)協助住戶逃離現場所需之用電,而不是在於條文字眼上之"自動切換"其原文為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17網址緊急用電源插座應依左列規定:建築技術規則設備篇(電器設備)第八條:一、凡建築物超過地面十層 (不包括十層) 之各層應裝設緊急用電源插座

二、緊急用電源插座應裝設於消防隊易於施行救火之處所,且每一層任一
處所至插座之步行距離不得超過二十五公尺。
三、緊急用電源插座之電流供應容量應依左列規定:
(一) 交流三相二二○伏特 (或二○八伏特) 容量應為二.二瓩以上。
(二) 交流單相一一○伏特 (或一二○伏特) 其容量應為一.五瓩以上。
四、緊急用電源插座之規範應依左列規定:
(一) 交流三相二二○伏特供電,使用額定二五○伏特三○安培者,如圖
(A) 。
(二) 交流單相一一○伏特供電,使用額定一二五伏特十五安培者,如圖
(B) 。
(備 註:附圖請參閱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 83 年 5 月版 (六)
第 3080-363 頁)
五、緊急用電源插座裝設高度應離樓地板面一至一‧五公尺。且應裝設於
嵌裝之鐵箱內,並應有明顯之紅色字體標示於蓋面。
六、插座應為接地型,並應有防止插頭脫落之適當裝置。
七、自主配電盤按電壓別,分別設專用回路,每樓層插座數在二個以上時
,應有二回路以上之供電線路,且每一回路之連接插座數不得大於十
個 (每回路電線容量不得小於二個插座同時使用之容量) 。
八、緊急用電源插座應連接至緊急供電系統之電源,並施以耐熱絕緣保護
之裝置。
九、三相緊急用電源插座用配線,應檢查其相序,使電動機為正轉。

第十條緊急供電系統之電源,應依左列規定:
一、緊急用電器具平時可以接至蓄電池,或交流低壓電源,其總開關須有
明顯之標示註明為緊急供電電源開關。
二、緊急電源應裝置切換開關,當常用電源切斷時,自動切換供應電源至
緊急用電器具,而當常用電源恢復時,自動恢復由常用電源供應。
三、緊急電源使用蓄電池者,應為自動充電型蓄電池附有減液警報裝置、
過充放電防止裝置者 (如有電氣技術人員常駐者,可免裝減液警報裝
置、過充放電防止裝置) ,其容量應能滿足供應全部緊急燈、出口標
示燈、火警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等預定負載三十分鐘後,仍可保
持額定電壓之百分之九十一以上,或使用全自動發電機或具有相同效
果之設備,但均應在常用電源中斷後二十秒內供應正常電力至緊急用
電器具。
四、發電機應裝設適當開關或連鎖機件,以防止向正常供電線路倒逆電流

五、裝設發電機及蓄電池之處所,應為防火構造。
六、蓄電池設備充電電源之配線,應設專用回路,其開關上應有明顯之標
示註明為緊急供電開關。
我們可以從這些條文中發現,其實緊急電源的用意在於協助災難發生時,作為逃生之用電,而非一般民生用電,而大家擔心的卻是家裡冰箱所冷藏的魚肉是否會腐壞?卻誤解緊急用電之規劃設計立法本義,也許我們大家真的事為我們社區好而作努力,但主任所言也有道理,也許可以多問問其他人意見囉..,以上是小女子的淺見,給大家做參考,而非將條文斷章取義的解讀,誤導其他住戶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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