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 Dreamer wrote:感謝Starnigh...(恕刪) 只能用.."哇~好強...好熱血"....來表達我內心的讚賞....越來越愛這個社區了..好多熱心的鄰居...雖然交屋了...這問題等下馬上來跟代銷反應....
House Dreamer wrote:I=0.92%固定加...(恕刪) 重要訊息.....中信銀房貸戶請注意!!!本行定儲利率指數(月) 自 99/7/23 日起由 0.92 %調整為 1.04 % ,下次指數調整日期為99/8/23日。 查詢專線 (02)2769-5000。中信銀7月才核貸,年利率1.55%, I=0.92%, 馬上就調升I值, 等於開始繳第一期房貸時, 年利率就調升到1.04+0.63(固定加碼)=1.67%. 早知道我就外貸, 真的是氣死人~小的掐指一算: 每NT$100萬, 升息後每月多繳$55.5511元每年多繳$55.5511X12=$666.6126元20年多繳$$666.6126X20=$13,332.2525元
starnight817 wrote:關於緊急用電插座,轉...(恕刪) 哇~~starnight817大大在此請接受小弟我對您的細心感到佩服既然知道這樣是有問題的不知道我們的合雄寶貝這次要給我們怎樣的解釋呢??
starnight817 wrote:House大那個指數...(恕刪) 確實是因央行在6.26宣布升息半碼(0.125%)銀行必需調升利率, 但第一期繳款就升息的奇盟子真的很差, 渣打銀也跟進1.55%,240期固定加碼, 而且第一年還是I值固定.真是千金難買早知道, 萬般無奈想不到~想不到這麼快就升息了~啊~嗚~
我看住戶討論關於緊急插座事項,如此認真,於是我也到工地詢問了一下主任,關於緊急插座的事宜,主任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後回覆,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過,我們所指的緊急用電插座,它的作用是要讓緊急事故發生時(指停電,火警發生時)協助住戶逃離現場所需之用電,而不是在於條文字眼上之"自動切換"其原文為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17網址緊急用電源插座應依左列規定:建築技術規則設備篇(電器設備)第八條:一、凡建築物超過地面十層 (不包括十層) 之各層應裝設緊急用電源插座。二、緊急用電源插座應裝設於消防隊易於施行救火之處所,且每一層任一處所至插座之步行距離不得超過二十五公尺。三、緊急用電源插座之電流供應容量應依左列規定:(一) 交流三相二二○伏特 (或二○八伏特) 容量應為二.二瓩以上。(二) 交流單相一一○伏特 (或一二○伏特) 其容量應為一.五瓩以上。四、緊急用電源插座之規範應依左列規定:(一) 交流三相二二○伏特供電,使用額定二五○伏特三○安培者,如圖(A) 。(二) 交流單相一一○伏特供電,使用額定一二五伏特十五安培者,如圖(B) 。(備 註:附圖請參閱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 83 年 5 月版 (六)第 3080-363 頁)五、緊急用電源插座裝設高度應離樓地板面一至一‧五公尺。且應裝設於嵌裝之鐵箱內,並應有明顯之紅色字體標示於蓋面。六、插座應為接地型,並應有防止插頭脫落之適當裝置。七、自主配電盤按電壓別,分別設專用回路,每樓層插座數在二個以上時,應有二回路以上之供電線路,且每一回路之連接插座數不得大於十個 (每回路電線容量不得小於二個插座同時使用之容量) 。八、緊急用電源插座應連接至緊急供電系統之電源,並施以耐熱絕緣保護之裝置。九、三相緊急用電源插座用配線,應檢查其相序,使電動機為正轉。第十條緊急供電系統之電源,應依左列規定:一、緊急用電器具平時可以接至蓄電池,或交流低壓電源,其總開關須有明顯之標示註明為緊急供電電源開關。二、緊急電源應裝置切換開關,當常用電源切斷時,自動切換供應電源至緊急用電器具,而當常用電源恢復時,自動恢復由常用電源供應。三、緊急電源使用蓄電池者,應為自動充電型蓄電池附有減液警報裝置、過充放電防止裝置者 (如有電氣技術人員常駐者,可免裝減液警報裝置、過充放電防止裝置) ,其容量應能滿足供應全部緊急燈、出口標示燈、火警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等預定負載三十分鐘後,仍可保持額定電壓之百分之九十一以上,或使用全自動發電機或具有相同效果之設備,但均應在常用電源中斷後二十秒內供應正常電力至緊急用電器具。四、發電機應裝設適當開關或連鎖機件,以防止向正常供電線路倒逆電流。五、裝設發電機及蓄電池之處所,應為防火構造。六、蓄電池設備充電電源之配線,應設專用回路,其開關上應有明顯之標示註明為緊急供電開關。我們可以從這些條文中發現,其實緊急電源的用意在於協助災難發生時,作為逃生之用電,而非一般民生用電,而大家擔心的卻是家裡冰箱所冷藏的魚肉是否會腐壞?卻誤解緊急用電之規劃設計立法本義,也許我們大家真的事為我們社區好而作努力,但主任所言也有道理,也許可以多問問其他人意見囉..,以上是小女子的淺見,給大家做參考,而非將條文斷章取義的解讀,誤導其他住戶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