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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雖非本社區的還能那麼熱心看!如果太不像話也有考慮找水果,謝謝建議。

有沒有看到,最近里長在選舉,一人當選兩人服務,里長選上會跟選委會說:“我沒空所以給我配偶當”嗎?這是常識好嗎!怎會視為理所當然?真是離譜到匪夷所思?
又本社區主委、副主委不住在社區內,要看到他難難難,好不容易在大廳碰到,住戶跟他們打招呼:主委好,他們嚇得花容失色落荒而逃,不給住戶開口機會,他們連絡電話也不留, 想到他們梯廳禮貌性呼喚,他們沒住在這兒,喊破喉嚨也聽不到!提案出去就以“依規定辦理”,連想個理由都懶,住戶能怎麼辦?這麼熱心可以幫我們想個辦法讓主委、副主委出來面對住戶嗎?謝謝!
誰都知道管委會是無給職,既然坐上那個位置就要盡心盡力守法服務住戶,本社區熱心住戶非常多,如果覺得麻煩又何必戀棧?
拜託,本社區第一屆委員可是“配票”選的耶!每一個人都是聲稱自願出來為社區服務,才叫大家把票集中投給他們的!選上又嫌累又找代班又不好好做事,是在欺騙住戶嗎?
唉!又讓人看笑話了!
jeff559305 wrote:
1.選舉出來之委員如...(恕刪)


3跟4,不就是責任大家扛,權力我來抓嗎?



社區是要由全體住戶共同維護,而不是只有管委會的責任

翻譯:小住戶要嫌社區髒,不會自己掃喔??

實例:
cjw89 wrote: 2014-08-18 23:48 #526
地板被中元普渡弄髒了,那有沒有捲起袖子 親力親為 親自掃乾淨?


小八捲捲 wrote:2014-08-18 22:55 #524
別說管委會是多麼完美無瑕~但我不會用苛刻的態度去看待每一個人
嘴巴說的容易~去把垃圾掃一掃,你去買金爐,去把公設清乾淨(我不到一分鐘就打完這些話了)
但要做到好~需要花多少時間.....
在不到四個月的時間哩,社區的規章健身房的使用磁卡的使用範圍停車場進出管制等等....
你不看管委會的努力 你不看他們的成效 你不鼓勵他們的辛勞
他們又不是你媽你爸 沒有義務這樣對你呵護備至 也沒理由讓你意有所指!!!


管委會"對外"代表社區,對內向全體住戶負責這件事,似乎不是常識厚!

管委會既然是由住戶推選出來,就是代表區分所有權人

翻譯:委員說話才算話啦!"社區代表"捏~小小住戶意見那麼多,幹嘛理你?

主委現身說法:

同是社區住戶竟然在建商都未完全點交且未退出前吵鬧到這樣的不團結,真是弔詭啊!!!

住戶應該這時要全體團結一致炮口對建商才是對社區最能爭取到最大福利的。

哪些是建商在合約上該做而尚未完成的大家趕緊聯合督促建商完成才是。
管委會的幹部最好是能夠長期在社區內居住這樣才能為社區為住戶服務,如果委員會幹部本身服務義願不高就應該將職位讓出來給願意為社區為住戶爭取福利的人。

財務委員的職責就是要將從建商手中交接到的財務報表完全弄清楚明白,本身社區的財務也要整理的條理清楚。如果財務委員的能力無法勝任 ,社區趕緊換人吧!最重要的財務都無法平眾人之口還能讓別人找到亂的藉口就是代表做的不好,應該要趕緊將條列分明清楚。

大家團結一致吧!一起督促檢查建商的品質,讓社區一起努力邁向高水準的品質才是對住在社區的住戶或是有買社區房子的人最大的利益。
我是路過的,住你們社區附近,不過我是我們社區第一屆管委會成員,所以初期也遇過貴社區的問題,我覺得你們二造雙方都這麼專業,第一屆主委最容易被指與建商有掛勾,而且對調文件心裡會超級不爽,這是人性,沒有誰對誰錯,第一屆委員會很多不懂的東西要摸索,絕大部份還需要借助物管公司的經驗指導,即然貴社區有這麼優秀又熱心的住戶,又能查出社區如此多問題,為何不請現有管委會成員一席讓賢,讓專業的住戶進入第一屆管委會?
如此對社區都是好事,就看第一屆主委的肚量了,以我們社區的案例,即便這位住戶沒有因為我的這篇文章而進入第一屆管委會,通常在下一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中就會進入第二屆管委會,之後開始上演交接,內鬥,社區住戶派系分裂....而建商拍拍屁股走人囉,以上看的上的就聽聽,看不上的就當廢文!
P8601 wrote:
同是社區住戶竟然在建...(恕刪)


財務報表寫不清楚,難道不是主委聘的總幹事的責任嗎?
為什麼本社區物管在社區內扮演的角色,和別的社區完全不一樣?真是弔詭啊!!
報表寫不清楚竟然是批管委會的委員,而領全體住戶的管理費薪水的物管總幹事,居然沒事?
而且財務報表是主委、副主委(監委)、財委四位委員共同簽名負責,為何單單只點名財委?
難道是因為這席不是配票選上的,血統不純正?

本社區不存在派系鬥爭,管委會是要服務社區、辛苦做事的苦差事,不是什麼有權有勢可以用來爭權奪利的位子!如果誰覺得管理委員的位子是值得鬥爭的,那真的是觀念的極度偏差!住戶的發言,只要求社區健全,不容許不法之事存在,如此而已!

如果覺得管理委員的位子是"爭權奪利"用的,請告訴我,你眼中的管理委員職務,"利益"何在?

本社區管委會的最大問題,就是有一個具有上述偏差觀念的主委,以為社區的一切都是「他的」,他可以任意掌控、任意擺布,社區的重大建設、管理費使用,一切「他說了算」!因為他「代表社區」!無論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還是管理委員會會議,都不存在「表決」程序,導致整個社區糾紛不斷!

社區公設點交情況如何?哪些是建商在合約上該做而尚未完成的?管委會從來都不交代,連住戶開口要資料都要不到!還要討論爭取福利嗎?
yeswecando wrote:
財務報表寫不清楚,難道不是主委聘的總幹事的責任嗎?
為什麼本社區物管在社區內扮演的角色,和別的社區完全不一樣?真是弔詭啊!!
報表寫不清楚竟然是批管委會的委員,而領全體住戶的管理費薪水的物管總幹事,居然沒事?
而且財務報表是主委、副主委(監委)、財委四位委員共同簽名負責,為何單單只點名財委?
難道是因為這席不是配票選上的,血統不純正?
本社區不存在派系鬥爭,管委會是要服務社區、辛苦做事的苦差事,不是什麼有權有勢可以用來爭權奪利的位子!如果誰覺得管理委員的位子是值得鬥爭的,那真的是觀念的極度偏差!住戶的發言,只要求社區健全,不容許不法之事存在,如此而已!
如果覺得管理委員的位子是"爭權奪利"用的,請告訴我,你眼中的管理委員職務,"利益"何在?
本社區管委會的最大問題,就是有一個具有上述偏差觀念的主委,以為社區的一切都是「他的」,他可以任意掌控、任意擺布,社區的重大建設、管理費使用,一切「他說了算」!因為他「代表社區」!無論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還是管理委員會會議,都不存在「表決」程序,導致整個社區糾紛不斷!
社區公設點交情況如何?哪些是建商在合約上該做而尚未完成的?管委會從來都不交代,連住戶開口要資料都要不到!還要討論爭取福利嗎?

路過+1
若管理委員行為如上所述,那住戶為何不聯名罷免呢?
為什麼就是學不會守法。

一、各位住戶有看到本社區的門面嗎?那是主委設計的喲!真是難以置信會如此設計?外推的兩扇厚重大門阻擋左右兩邊斜坡道路,正前方高低落差處以玻璃帷幕封死!真是頭痛醫腳啊?!

1.大門是社區最主要逃生路線,當地震或火災發生時,所有人往外衝,有人搶進想救家人,同時開門會發生什麼事?太可怕了!主委這樣的設計是想害死誰?消防安檢可以過嗎?消防聽說不是你的專長嗎?主委不住這裡也不可以這樣亂做的,責任可是主委要負的

2.住戶從住家要出大門要推拉幾道門?有那麼多扇門還需要健身房嗎?二頭肌都練得出來了。老弱婦孺可慘了,社區對老人小孩真是不友善,這樣是拿不到績優社區的。還是主委又想用管理費再請門房

3.主委粉絲們,你們宣稱的飯店式氣壓大門落空了,被了喲!大門維持原樣無法雙開,嬰兒車勉強可過,那輪椅呢?電動三輪車呢?主委你也會老的喲,難保一輩子不會用到輔助工具!啊!忘了!你不住在這裡用不到辣,不注重無障礙空間設計,想拿到績優社區?愛說笑吧!


二、有關第六次會議記錄附件3提案內容:
社區治安(後門管理方式)及物業人力調配問題……應把多餘的人力和金錢,用在後門警衛的管理……7/30(三)AM11:40-11:50左右,本人親眼看到台灣房屋仲介……如何保護社區居民安全呢?

1.因為仲介擅闖,致使社區少收到仲介帶客戶參觀的清潔費數百元,主委非常豪邁的專行決斷,要求建商蓋警衛室,是否合法就不提了,各位住戶:主委為了那數百元,建商就必須花十五萬元蓋警衛室,其他設施設備還無法估價,警衛室完成後需有人力配備,後門警衛一班三人,每月十一萬元,一年一百三十二萬元,要花我們管理費那麼多的錢,就為了主委要對治仲介那少收的數百元?此提案是促成主委蓋警衛室的動力,已在正式會議記錄上第二次提出,可見主委重視此提案程度!

2.至於安全管理方面,住戶們的提案包含車牌辨識系統、入口鐵門開啟秒數調整加上遠端監控及不定時巡邏等等,大家集思廣益的在尋求解決方案,管委會在幹嘛?下文呢?有處理嗎?


三、第六次管理委員會開會前管理中心作業事項附件一,為何獨標某戶各項申請細目,並將檢舉問題洩漏?

管委會不是很重視所謂的"第三方隱私"嗎?怎會說一套做一套?各位看看!是否被主委標示稱謂為某先生、某小姐的,就是管委會的黑名單,他們在社區內的人權就要被剝奪,提案完全不受重視被敷衍,申請資料一律被擋,個人隱私刻意被揭露、被散播個資,不斷藉事借端騷擾恐赫誹謗,管委會為排除異己無所不用其極!受害住戶實在不想浪費司法資源,但請各位住戶將心比心看看這些行為,是正常社區管委當為的嗎?俗話說當家不鬧事,網友們知道本社區住戶的難處了吧!實是有這樣的管委會能怎麼辦?


四、電梯內張貼一大堆公告、會議記錄,髒亂又無效率,會議記錄一大疊的資料,要住戶利用上下電梯時間就看完,是怎樣?整人遊戲嗎?

1.既然社區每月有上千張的影印張數額度,就應該正確使用在住戶身上,既然有住戶說不看丟垃圾桶,那就不用每戶給,如有需要的住戶至櫃臺登記,每個月有相關資料就投入該住戶信箱,如此就不用常常登記,也可達到節能。

2.本社區要申請有關社區內任何資料,都要主委、副主委、監委層層核章,又要寫申請單又要開專案會議討論,又要物管寫報告紀錄寫得落落長...結果還可以擱置不處理,就是擺明不給,變相刁難,網友們你們社區有這樣的內規嗎?全台灣也沒有幾個社區那麼扯的吧?本社區是主委一人勾結物管就可以公然違法,連主管機關來文糾正,還可以口出惡言詆毀申請住戶,怎樣!屌吧!

3.住戶申請的會議記錄不給也就罷了,住戶自行取回參閱,評估資料短期無法看完,顧及其他住戶權益,特至櫃臺提醒再補一份,是物管怠惰?還是上面沒有指示不敢補?為了針對某戶,其他住戶權益可以這樣被犧牲嗎?或是主委有要求物管,被稱謂先生、小姐的住戶提的意見可以刻意忽視?還是主委以為公告被住戶拿走可以告住戶偷竊?有這樣管委還需要有敵人嗎?請谷歌一下好嗎?你真是讓人哭笑不得!社區是全體住戶共有,不是你一個人的,要說多少次才會懂?


五、有住戶提到取消樓層管制,當然區分所有權大會已做出決議,管委也有說明,在此提出不同觀點供住戶參考。

1.倘該住戶有此需求也非難事,只要取得同棟或同層住戶全體同意解除該樓層或該棟管制,再向管委會正式提出需求,管委會就可以請相關廠商處理,這才是服務社區的管委會,主委學會了嗎?

2.又提出此提案者請想清楚,想去別樓層交新朋友,他人也可以到你們梯廳來「認識新朋友」,當然,若有宵小要闖入也是相對方便很多。
可惜主委不住在社區,要不也想到梯廳呼喚主委結交新朋友,不曉得主委會不會受到驚嚇!應該不會吧?


六、有住戶提案,要求公開物管人員排班表及個人基本資料以茲識別,管委會居然以個資隱私為由徵求物管意見。

1.天啊!管委那麼寵著物管嗎?住戶隱私都不是隱私可以一再侵犯,住戶對守護社區安全提供社區服務的物管提出合理的要求,竟然被認為有侵犯他們隱私的疑慮?主委你怎麼勒?有沒有利益掛勾問題?這已經超出常理太多了吧?正常社區物管是住戶們僱用來處理社區大小事的,管委會是代表住戶監督、管理物管的,怎麼本社區是管委會和物管同一陣線,共同對抗住戶的提問、共同監督住戶、共同質疑住戶?居然連總幹事寫的財務報表紊亂也反質疑自家財委的能力?再問一次,主委你怎麼勒?有弊端嗎?本社區的物管是你排除異己的打手嗎?只對主委一人負責嗎?主委,既然那麼照顧物管,愛護他們就不要讓他們做違法的事情,這才是真正的保護,好嗎?

2.有上過班的應該都知道,要求公司員工提供基本資料及工作項目供主管了解不是基本要求嗎?主委僱佣關係懂嗎?主委你累了嗎?


七、鄭重聲明
轉眼十一月了,建商六個月預收管理費也將到期,倘因管委會應作為而不作為或如上述不當作為及物管契約問題,致使住戶蒙受損失,將尋求共識住戶聯合提告向主委求償
再次呼籲:主委!知法、守法,勿肆意妄為。
路過~~我是覺得Y先生你如果覺得不公平建議你可以下次參選主委一職,因為我看你有很大的抱負,為了社區多次建言,因為我從來沒有住過大樓所以不知道有那麼多規矩但是努力的看完63頁的發文,可見你真的很有抱負
,作主委、監委、財委、還有其他委員我是不知道有沒有薪水,如果沒有大家做這份沒有支薪的工作還如此認真,或許會有瑕疵但是應該要學會包容及利用會議時去建言,希望大家不要砲轟我,期待綠城市可以越來越好。
財報出來了,看了上次會議記錄,住戶以為管委會會守法了,打算依體制內提案提醒財報問題,結果……又來了!住戶不過是要求財報公告提供小小的建議而已,竟然又要住戶‘’登記後等批准‘’!等誰批准?那個住社區外的配票主委?還是領住戶付的薪水的總幹事?還是二人聯手其利斷金,法律規約放在眼前都可以一刀砍斷無須遵守?主委!再公然違反‘’不得拒絕’’規約,住戶將不再以檢舉方式處理,將逕以刑法訴訟了。

一、主委個人不是有跟物管簽了個契約,內容中不是有規定"甲方要求有違法情事,乙方得拒絕"?為什麼截至目前只看到二方連手欺壓住戶?

1.如果是為了管理影印紙張數問題,才需要主委同意的話,影印出來張數及使用用途登記沒?不要以為仗著管委、物管身分,就可以恣意使用社區影印機,對社區住戶使用就錙銖必較!這不對的喲!應全體一體適用!

2.若為了執行〖使用者付費〗也可以,只能以成本照算,收取款項要入公庫,不是主委說的,拿去捐慈善機構!財務報表就是要如此條理分明,蔣經國先生名言:買醬油的錢不能拿去買醋。懂嗎?不要隨便編個不相干的理由,就以為可以無視規約亂定行政辦法,一碼歸一碼不能這樣亂搞的!


二、看看花住戶11萬元管理費請的物管寫出來的財報,上個月記錯帳在下一期財報“訂正”?!

主委你簽名之前都不對帳的嗎?這是財委一個人的責任嗎?主委你在幹嘛?不敢簽名的副主委,你以為沒簽名沒責任嗎?規約可是白紙黑字寫著你該負責的喔!代班的監委很勇敢,給你鼓勵!願意與主委、副主委同生共死責任一起扛!了不起!

主委搞清楚了嗎?財報是總幹事製作填寫,由管委會主委、副主委、財委共同確認簽核蓋章,不是財委一人之事,拿住戶薪水的是物管人員好嗎?管委是負責監督、要求!因為有各位大大的簽名認可,有問題當然責任由各位大大共同承擔!所以主委,簽名能不小心謹慎嗎?


三、建商移撥財報怎麼沒有看到?
主委呀!沒有讓你很放心千萬不要簽名,小心又有刑法伺候!要以《買醬油的錢不能拿來買醋》的覺悟來處理,才可以平安度過。


四、以下提出本社區財報問題給諸位參考!

1.上期零用金怎麼不見了?帳目對不上喔!住戶只要以此點提出告訴就可成案囉!如果追查有一大籮筐的問題那可怎麼辦?這是善意提醒,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不要不改,一步錯步步錯!管委也要秉持這樣精神追究建商,會嗎?沒追究!那就慘了,住戶們也幫不上忙的。

2.回饋金?那是什麼?財報可以這樣語焉不詳嗎?

3.總幹事不會寫財報就去谷歌麻!連格式都一塌糊塗就不要提內容了,憑什麼領住戶管理費付的薪水?你們公司都沒有職前訓練在職訓練嗎?
請你這樣做(點擊連結)

4.物管、保全薪資給付有個人簽條嗎?委託契約可是沒有在區權大會被認可也未授權管委會簽訂的喲!建商處理方式管委不要隨便蕭規曹隨!要向全體住戶負責的,所有單據隨時提供住戶查驗,包裹式付款難保有人藉此中飽私囊,要坦蕩蕩就要條理分明,不會怕被住戶查驗。

5.本社區都不用行政支出嗎?是懶得紀錄還是不會?還是就以回饋金或零用金打發?即使勉強接受總幹事用這種偷吃步方式,你也應該要有細目逐條陳列,不能用概括式方式記帳,管委會可是會被告死的!記得都要附上單據以茲名實相符。


五、管委會隨便亂發的公告內容沒有依據、沒有區分大會決議、沒有經過住戶同意,住戶可以放心忽視,倘因此受到物管、管委刁難,受害戶得找警方逕行提告「侵權」


六、請管委會儘速召開區權大會,依法處理下列事項:

1.管委會組成成員不符合規約,倘主委堅持執行,於區權大會向住戶說明並經住戶議決同意。

2.管理費是否要繳?繳費起始月?住戶大會皆尚未做成決議,管委會無正當理由擅收管理費。

3.聘請物管及保全,未經區權大會決議,主委與天安保全及昌霖物管公司簽約是無效的。

未經區權大會由住戶們做出的議決,管委會不得擅自執行強迫住戶配合!住戶繳的管理費,不能交給不被信任的管委會處理!住戶繳的管理費,不能浪費在高額收費低落品質的物管人員!因此,在管委會未開區權大會做出合法決議前,發起自主性《拒繳管理費》運動,直至管委會回歸規約、合法行事為止。
繼續談社區財務問題,大公電的錢要如何控管電話費、傳真費用為什麼那麼高?管委大大們有把心思放在社區嗎?有認真思考嗎?主委個人擅自與物管簽的契約是無效的,但如果主委真的有為住戶利益著想,契約內容十分完備,也不會有住戶計較,但是看看主委做的事,就是在排除異己而已,完全把住戶利益放在一邊!這不是找碴隨便批評喔!讓住戶一一道來。

一、大公電的管理在與物管訂定契約時,應該明列夏季用電與非夏季用電上限,超過用電度數由物管公司負責,物管人員才會把社區用電當自己家使用,主委有這樣做嗎?沒有!

二、電話費八月份1650元、傳真264元,怎麼花的

1.社區住戶都住在大樓內,各戶都有對講機直通櫃臺,物管不需要用電話與住戶聯絡,那為什麼電話費要如此高額?物管每天在跟誰熱線?主委,是你嗎?你用全體住戶繳的管理費,幫自己付熱線話費?不會吧?
這麼高的熱線費用,有給社區帶來什麼正面貢獻?有嗎?主委呈現出來的豐功偉業就是違建警衛亭、阻擋逃生路線的大門…還有住戶已經提出的太多實例了…(族繁不及備載,翻前面的看吧!)
又主委一職本就應由社區內住戶擔任,憑什麼要為了一個不願意搬進來的外人主委,花費高額電話費和傳真費?

2.如果是物管要和總公司聯絡,為什麼住戶要幫貴公司付電話費?

3.還是為了社區跟廠商聯絡?
對了,主委有做一件事,就是聯絡廠商裝設鐵門鐵窗,主委有公告的!可是是用line和e-mail聯絡,不用電話費耶!後來結果怎樣不知道!好像聯絡到遠在台中的一家廠商,廠商千里迢迢來為本社區服務耶!好感動!捨近求遠找廠商為什麼

作夢夢到廠商長相跟某委員很像?啊!想不起來!

話說已經檢舉好幾次,某委員不是有裝設鐵門擋到逃生路線嗎!  照片
到現在也沒看到主委貼公告要他處理,逃生路線是人命關天的大事耶!結果總幹事大概覺得不重要,自己人嘛不好得罪!

利害關係人先後二次登門溝通,委員夫人表示:

1.之前有半途停工觀望,但看看好像沒事(管委自己人嘛!有事才奇怪),現在裝都已經裝了怎麼可能拆……

可是住對門的可沒有同意耶!夫人你家不怕死就算了,憑什麼擋別人的逃生路線?不覺得有點缺德嗎?

2.裝設鐵門廠商住台中,沒有五戶工程他們是不願跑一趟的。

有與那家廠商合作住戶,對不起囉,你們售後服務是沒有保障的,而且主委有說,裝的人都有簽切結書,住戶死活自負與他無關~

3.夫人表示:某住戶的梯廳你為什麼不去管,要管我們這裡?

真是大絕招,讓人聽到吐血啊!委員夫人你做會害人性命的事情,而且是直接受害者跟你抗議,妳竟然拿跟你完全不相干的別樓層的事情來亂扯?這是怎樣的道德觀?不曉得幾人可忍下這口氣?當然主委粉絲例外,自己人嘛!

結論:
1.總幹事電話費傳真費為什麼那麼多錢?請說明清楚!
不要扯太離譜的理由喔,例如說打給沒搬進來的住戶,那建商會被告洩露隱私的。
2.管委會還要繼續無視社區安全問題嗎?

最新消息!
聽說主委有要求寄存證信函給未繳管理費的住戶,那……恭喜不住社區的投資客們!你們不住社區內,收不到存證信函!為什麼?因為我們規約沒有訂定催告程序,管委無法取得資料~
主委!你真是為投資客費心了,一再為他們開脫!沒決議的議案+組織正當性存疑的管委+無法送達的存證信函

主委,勸你不要浪費住戶管理費了,開區權大會就好了,免得住戶跟你求償時又多這筆錢要還,划不來的。

注意喲!催繳至少要寄三次,每次時間間隔要算好,才能到法院提告,要是故意亂搞、故意做解決不了問題的事情,因此浪費社區管理費,造成社區損失,屆時會聯合共識住戶共同向存證信函署名者求償,當然被告主委是肯定有一席的,主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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