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會有這麼腦殘的立委?一法案最傷的應該是租客吧?租賃屋屋本來就市場自由行為,依據契約自由原則房東及租客可以審慎檢視屋況、價位、房東租客的言行、價位及契約內容,再決定是否簽約,今天來這個250的法案,讓這個市場更加複雜化,其結果就是房東乾脆出租,有迫切需求的房屋則可選擇的租屋更少,當然了政府如果願意提供公有住宅來出租除外!!!
其實先有人提出未必是壞事,而且是草案而已,尤其又是準執政黨提的,相信不久後,準在野黨也要跟進,再來在委員會討論後去喊價,房東要擔心的是這個,從沒有到有才是最要擔心的,以前都是房東房客「強勢」一方來主導,惡房東或是租屋蟑螂才會橫行,現階段房東們是默不出聲,最希望罵聲連連下這法案無疾而終吧!
我家族就是包租的我因為末端沒分到,可是也大概都知道情況什麼以後房東會嚴格過濾房客我笑了....你以為弱勢會去租那種市區高度管理的社區大樓嗎?還是走路就能到捷運或火車站的通勤房?都不會!!!他們租的房很多就是給弱勢的!租屋市場就那麼大空屋就是那麼多能的話誰不想把家裡公寓的頂加租給有錢外地來的單身醫師問題是人家看不上你那間房阿,連591去搜索都過濾掉了一點機會都沒有有錢人有有錢人的租屋市場中產有中產的租屋市場弱勢當然也有弱勢的租屋市場一間捷運搭公車才能到屋齡40幾年的公寓頂加你會花幾百萬去裝潢,然後租兩萬五嗎?我保證掛3年也沒人要保障弱勢租屋房客就是打擊弱勢租屋市場的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