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jwang wrote:政府不會自己做? 那沒財團就不會蓋? 還不是利益的問題! 為何ETC要分出去 明明可以賺錢的事還要分出去? 你知道什麼叫做BOT嗎?政府沒錢怎麼蓋?假設政府手上最多只有10億(包含可以借的錢)一個建設成本100億怎麼蓋?假設5年後總利潤是120億政府就招BOT請財團來蓋給5年特許期5年後歸還政府廠商支出100億5年收入是120億賺了20億5年後政府無償接收政府0出資人民0出資財團有錢賺這樣哪裡不好?BOT是利用民間資源建設蓋完以後送給國家的機制不是有錢賺就一定要自己做這樣政府馬上就倒了
破曉之光 wrote:總結來說航空城非得炒地皮不然建設公司光bot部份根本回收不了成本一個bot包機場包道路包倉庫包規化農田而且出資比近60%還要營運成敗自負政府笑等成果地主笑等漲價bot大家只看到利益的一面沒看廠商辛苦的一面 出資的是廠商當然賺錢的是廠商天經地義政府徵地只要被徵收戶有得到補償金沒有損失就合乎公義憑什麼公共建設的利潤要分給這些地主?這些地主貢獻了什麼?
erc wrote:說間賠錢時不會裁員的公司來聽聽。...(恕刪) 幫大大補充一下。公司賺錢時,老闆說要保留盈餘,擴充產能、提升未來競爭力。--->員工加薪分紅減少甚至沒有;老闆:因公司賺錢所以我可以增加酬勞。公司賠錢時,老闆說要cost down撐過難關,進行無薪假、不能報加班、「汰弱優退」。--->員工苦哈哈;老闆:經營環境辛苦,我領高薪不為過。例:有間面板廠。2010年年賠267億,員工無薪假,無獎金;「平均」董事酬勞還有270萬。公司老闆想賺錢並不是錯的,但賺的算自己的,賠的算員工的。這就是目前台灣企業老闆的寫照。
89.. wrote:出資的是廠商當然賺錢的是廠商天經地義政府徵地只要被徵收戶有得到補償金沒有損失就合乎公義憑什麼公共建設的利潤要分給這些地主?這些地主貢獻了什麼? 大大講得好呀!「只要被徵收戶有得到補償金沒有損失就合乎公義」請問大大家有土地被徵收過嗎?至少小弟我認識家有土地被徵收的,都沒有「沒有損失」。公告地價3倍或公告地價加幾成,都還低於市價。拿到補償金能不能買到原大小的地都難說了。政府大多數的徵收連「以地換地」都不敢了,你覺得這種徵收的補償金能多「沒有損失、合乎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