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局增設交流道申請審核作業要點
看了一下分兩個準則
先決準則(意思就是以下條件都要符合)
1.非屬於禁止設置交流道地點
2.交流道之間至少應大於兩公里
3.連絡道設施需有足夠容量
4.受理申請機關可無償提供交流所需用地
充分準則:(先決條件符合以後就是看以下的積分)
劈哩啪啦一堆
服務人口
重大建設
生活圈大小
光觀發展
工業發展
豐德路穿過介壽路增設交流道
不但可以紓解大楠交流道&市區道路上下班的堵塞
還可以促進重劃區發展
不然著實浪費這兩條南北50米大道
建德路往北我記得是有規畫 跟六號生活圈道路相接
等重劃區人口一一進駐 以後應該有機會吧
畢竟弄個交流道不像捷運那麼費時費工
st8621267 wrote:
八德重劃區才多少人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