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洪設施不代表池。先了解政府為什麼規定,建築基地必須自己「喝」掉一些雨水核心概念:因為城市裡有太多不透水的地磚、柏油路和水泥建築,導致下雨時水無法滲入地下,全都變成地表逕流,瞬間湧入排水系統,造成下游淹水。所以,這項規定要求新的建築基地,在水流到公共排水系統之前,必須先自己儲存、延遲或消化一部分的雨水。滯洪設施 (Detention Facility):這指的是延遲排放的功能。這些設施在儲存雨水後,並不是馬上全部排掉,而是透過一個較小的出水口,將水緩慢地排放到外面的公共排水系統。這樣可以有效削弱洪峰,減輕下游排水系統的壓力。設施的類型與位置這些設施的具體形式很多樣,可以是:地下滯洪池:在建築物的地下層或筏基內,設置一個大型的集水池。地面滯洪池:在戶外法定空地設置一個低窪水池或生態水塘。屋頂花園/綠屋頂:透過植栽和土壤層來吸水和延緩逕流。透水鋪面:使用具有透水功能的鋪面材料,讓雨水能滲透到地下。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條之3等相關規定,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除特定情形外,都必須依據基地面積或建築面積,計算出應設置的最小滯洪容量。總結來說,這項措施的核心就是:誰開發,誰就要負責管理自己的雨水。 每個建築基地都成為一個小型的滯洪點,共同保護城市的排水安全。我家社區是使用生態水塘,維護費用應該很便宜,只是每個月清潔打掃(怕蚊蟲)由於不知道這個案子實際採用的方式,但我猜維護費用應該都不高。簡言之就是每個新建案都有,只是有沒有特別揭露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