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會不會太小題大作了
另外,我相信我遇到的,其他人也有可能遇到
所以請你們可以去檢查看看嘍
最後~我覺得謙悅用料其實不算差,只是那些工班
位因為做了這個而破壞了那樣.......真的有點無言

大門框撞到掉漆

大門後壁面!!



客廳地磚與壁面縫隙過大

廚房通往後陽台鋁框撞傷(易造成皮膚刮傷)




關於屋況~
1.門的部分,注意一下門側邊是否有上油漆,門框有些地方有被撞掉漆 --> 已修補完成
2.大門部分,門框有水泥及白色油漆--> 以美容清除
3.插頭部分,有部分旁邊須補一下水泥
4.天花板部分,天花板油漆不完整 -->已修補
5.牆面部分,有部分髒掉,須油漆
6.廚房部分,注意一下廚具是否短少,洗手台應該要有碗盤架--> 工務確認中
7.廁所部分,鏡子與洗手台之間,照理來講應該要有置物的架子(一般我們會放牙膏、洗面乳地方)--> 工
務說沒有,我認為應該要有,因為外面衛浴設備賣你應該都是一組
8.車位部分,其實這也是我覺得很奇怪地方,有部分小車位雖然畫小車位的格子,但其旁邊還有空間,使用上
基本上就是大車位,讓那些買大車位的人情何以堪
今天我去拿權狀及相關資料文,還有退一些費用,其中有契稅、代書費、雜費、瓦管線費...等,
但瓦斯管線費(3~4萬多),疑~我記得103年消基會就有提出,建商不將瓦斯管線費讓住戶負擔,但我回去翻合
約,上面是寫由住戶負擔,我有個疑惑就是如果這如有立法,違法的合約應該無效吧~
因為我今天有跟易家抱怨了一下,他回我說是從今年開始不收(我心想怎可能,我立刻查一下網路,新聞
是在103/2月出現),關於這部分希望大家要爭取一下,一人力量沒用,多人才有用,我明天會打去消基會了解
一下這部分,畢竟是辛苦錢~
大家要一起抵制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26/35664772/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1638號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十三點(驗收)規定有關「接通自來水、電力」及「達成天然瓦斯配管可接通狀態」之管線費用,補充規定如下:
一、賣方(不動產開發業)通知買方驗收時,自來水、電力均應達接通狀態,賣方不得向買方另收自來水、電力之內、外管線費用。但預售屋買賣契約訂約日在一百零三年五月二日內授中辦地字第一0三六00二二五一號函示(未含當日)前有約定費用支付者,從其約定;未有約定者,賣方不得向買方收取該項費用。上開日期以後(含當日)悉依本補充規定辦理。
二、有天然瓦斯地區之預售屋買賣,除契約另有約定,並於相關銷售文件上特別標示不予配設天然瓦斯配管外,賣方均應於房地出售範圍內,達成瓦斯配管(內線管設施)之可接通狀態,不得向買方另收內線瓦斯管線費。但預售屋買賣契約訂約日在一百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內授中辦地字第一0三六0三一五五三號函示(未含當日)前有約定費用支付者,從其約定;未有約定者,賣方不得向買方收取該內線管費用。上開日期以後(含當日)悉依本補充規定辦理。至銜接公用事業外線管(房地出售範圍外)之瓦斯管線費,因非屬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十三點規定範疇,宜由買賣雙方本契約自由原則議定之。
部 長 陳威仁
聯 絡 人 : 蘇貴香
聯絡電話: 04-22502157
發稿單位: 地政司
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8713&type_code=01
至於廁所,好像真沒有置物架,不過這個我應該會用自己準備的...
我第一次去,房內門框的確很多損傷,也都請他補上了。
也要注意門框與牆壁的接縫,漆有沒有上好,我請他修了兩處。
目前複驗最大問題是,廚房上櫃門完全打開時會擦到假樑,這很麻煩,不惜請他假樑打掉重做也要處理。希望能有完美的修繕成果。
Daniel Lin1983 wrote:
關於屋況~ 1.門的...
6.廚房部分,注意一下廚具是否短少,洗手台應該要有碗盤架--> 工務確認中...(恕刪)
衣上征塵雜酒痕,遠遊無處不銷魂
此身合是詩人未?細雨騎驢入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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