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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重劃區~~豐郡水綠方住戶請簽到

十分感謝河魨大的幫助,麻煩請河魨大私訊小弟兩間廠商的資訊,小弟會主動與他們聯絡後續事宜
河魨養殖戶 wrote:
各位水綠方的承購戶
...(恕刪)


上周末又跑了一趟社區,聽到了一個令人氣憤的消息.
目前已知,A/B棟13樓住戶在"高人"指點下,要出來競選管委會,他們想透過這樣的方式,讓他們的違建可以經由控制管委會的方式免於被拆除的命運.
小弟我聽到這個消息後,確定我一定要出來選第一屆管委會,可以的話甚至是拿下主席的位置.

這可惡的住戶想要偷雞摸狗的方式讓頂樓違建合法,不顧其他住戶的觀感,這以後對社區會有莫大的影響.
今年,A棟要選出3戶委員,B棟要2位,小弟擔心,若A/B棟13樓住戶個當選一位,要是有附和他們的住戶也當選的話,我們社區就只好乖乖地躺在那邊任由這些違規的住戶宰割了,他們這樣的住戶,我想現有建商的問題恐怕也沒有解決的一天了,所以我們熱心的住戶一定要超過3人的這個門檻.

如果版上的各位,不希望這樣的狀況發生,如果可以的話,請大家踴躍出來擔任第一屆管委會,不要讓大家的權益就此被賣掉了.

另外,小弟有在FB上成立的一個社團叫"豐郡水綠方"
連結如下: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503807959720652/

歡迎大家加入喔!

powerhung wrote:
十分感謝河魨大的幫助...(恕刪)


呵呵 這很好笑
就算當上管委甚至主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清楚明文的擺在那兒
頂樓是屬於所有區分所有權人的公共財產
就算是管委會也不得主張任意用途 更何況是私人的違建
先去跟建設公司交涉 如果建設公司不理
很簡單 直接去縣政府檢舉違建 並同時檢舉建商使用執照的合法性
不論管委會是否成立 區權會只要有人提議並附議
就可以直接表決請違規人限時將違建自行拆除
過時限後以管委會名義寄發存證信函再通知
違規人如果一直射後不理 可以委請建商拆除違建 並依法請求違規人支付拆除費用
違規人如對拆除費用不理 具狀請法院執行強制支付命令 且可以延宕日數增算利息

我覺得那個搞違建的 是腦袋壞掉嗎?
什麼年代了 還以為自己可以這樣亂搞!!

另外你要的資訊我會另外私訊給你~~~
相逢自是有緣
河魨大,
恩恩~我比較不清楚的一點是,所以13樓住戶可以使用的"露臺",是連所謂的雨遮之類的事後加蓋的"加蓋物"規定上通通屬於違建嗎?

目前知道的消息是,當初代銷為了賣房子就跟頂樓住戶說他們有"使用權",結果現在要他們加蓋的東西被認定為"違建"他們很不爽,那當然"高人"指點這招,我擔心的全體住戶強勢,但管委會在他們操控下,一些點交/驗收的東西,他們跟建商一鼻孔出氣,直接把我們這些住戶給賣了....這是最慘的

河魨養殖戶 wrote:
呵呵 這很好笑

就...(恕刪)
powerhung wrote:
河魨大,恩恩~我比較...(恕刪)



露臺的部分應該是屬於承購戶專屬這點是沒有疑問的
但是只要是非原建築施工圖上的建物都屬違建
雨遮的部份有法規上明確的定義
超過的部分是需要另外申請建照去做建物變更的
事實上就連室內裝修都是需要申請裝修許可的
且單一住戶建物裝修或部份變更
仍是不允許破壞原建物外觀與建物主結構
與其在這而爭論 不如直接去函縣政府建管科檢舉
如果該戶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是可以開罰該戶的

代銷是個甚麼都不懂的單位
代銷與承購戶私下的說法及協議
賣完房子代銷拍拍屁股走人
一旦有糾紛 那是建商與承購戶的事
承購戶得自己吞
除非能拿的出證明


如果擔心此住戶與建商掛勾 那就花錢請專業的廠商來點交與驗收
管委會與建商就公設的部分一定要記住 數量清點≠驗收
先清點所有公設數量並造冊 然後才是驗的部分
驗完沒問題的才能收 千萬不要被建商牽著鼻子走
相逢自是有緣
真是搞不清楚狀況,把社區當作自家的透天嗎,有錢真的那麼大牌嗎,也請各位住戶捍衛社區的權益別讓自家的社區被搞得烏煙瘴氣,千萬別讓13樓的當選委員,但就怕尖商拿委託票保障名額,真是氣死人了,也請各位板大道時支持哥吉拉大大當選委員,謝謝啦
忙碌一族 wrote:
真是搞不清楚狀況,把...(恕刪)


早上過去了一趟 剛好陳副理也在所以稍微有聊到這戶的問題
建商基本上只會對他們該負責的問題去處理
對於此戶已交屋的承購戶 室內的裝潢建商不會去干涉
而且我稍微看過了該戶該棚架的設施
我以為施作在頂樓公共區域 但實際上是施作在他自家的露臺
法規上只要他沒有封閉起來變成室內空間 也沒有突出外牆建築線
要舉發成違建難度很高(可以想像成室外的曬衣架)
頂多只能趁它還在裝潢時先去檢舉是否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PS 因為我不是貴社區的住戶 不方便進到貴社區內部去看


另外垃圾場設置在地下室無排風的問題
陳副理自己也覺得很怪 但是建築設計原本就是這樣 他們也沒辦法更動
至於未來加裝排風設施這點沒疑問是可以的
只是以後垃圾車來了要怎麼收垃圾反而會是一個問題
相逢自是有緣
感謝養殖戶大大您的建言, 雖然說十三樓露台是屬於約定給十三樓住戶使用非屬於他人專有部份;據我所知建築物使用條例,當初申請使用執照時建築物設計藍圖上沒有需屬違建這麼會向大大所言的難已認定?
本人相信本社區大部份住戶都一定,同心協力揪出目前的問題

忙碌一族 wrote:
感謝養殖戶大大您的建...(恕刪)


不論如何 反正可以先去檢舉
讓主管機關去認定是否違建即可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囉~~~
相逢自是有緣
聽說已經有熱心人士去檢舉了,政府方面也認定這屬於違建且已下令公文限期拆除,請養殖戶板大不要誤蹈社區住戶...感謝PS:相信社區住戶也不希望本社區被違建搭得亂七八糟吧.(可以想像一下從遠處看向社區頂樓搭個鐵皮屋的情形...能看嗎.)

忙碌一族 wrote:
聽說已經有熱心人士去...(恕刪)



至於5/31召開的會議
各位大大已將社區需改善的設備與設施 列好清單了嗎
相信當天大家一定很期待與建商面對面討論後續事宜
小弟覺得有很多地方要跟各位多多請教
還請版上熱心的住戶朋友們
當天可以互相認識 以後也好照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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