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pop wrote:
樓上中肯
以上問題, 只有訴諸
1. 民法-紅單(預約單)也是屬於合約性質, 是否履約 or 違約, 有無賠償金問題, 交給法院解決;
2. 消基會(消保官)-消費爭議;
3. 公平會-建商+代銷, 有無利用資訊不對等, "聯合"哄抬價格情事, 函文請公平會調查, 並有無藉由網路/實體散佈不實廣告之虞;
4. 媒體-負面行銷亦是行銷, 看看建設公司+代銷是否願意接受"行銷"帶來的效益;
5. 消費者-未來要"負擔"交屋期, 案件是否能如期交屋, 品質是否有瑕疵等...負面風險!
多管齊下, 需要眾人力量!!而團體行為, 需要發起人!誰要當發起人號召連署...才是重點!而參予連署的人...也要有面臨以上風險+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
不過, 身為路人甲的個人, 也是看到"寶喀喀"...就自動跳過的!! 以上路過添柴...僅為參考...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