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s0305 wrote:有的人比較小心,他就登記一個小小的工作室,當作自己是SOHO族,或是真的當起SOHO族,反正室內只有10幾坪,也不違規隔間,就佈置成開放式的住家空間使用。
請問 陳兄,請容我問...(恕刪)
不過違規使用被抄的似乎不多見(沒有單位想執行這種抄家的鳥事),因為不像超過4.2米的夾層住家有消防,結構上的危險性。
其它區域的事務所是共用公廁,屋內隔間或私設衛浴都算違建, A7重劃區法規起碼調整為無公廁型態,皆為內部合法廁浴。
以下的2則報導可參考: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666637192454.html
https://54aming.com/articles/0b2760
其實我真正在乎的是……穿西裝打領帶和穿短褲拖鞋,拉著菜籃的在同一部电梯裏……會變成突兀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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