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namon coffee wrote:租屋客入籍就算是自用住宅嗎?不是嘛! 一個人只能入籍一個地方一個人能擁有多間房子屋主沒有入籍的房子,課徵較高的非自用住宅稅率,合理!但屋主入籍他名下的房子,照理說要自動更改自用住宅稅率。不是不願意繳稅,而是覺得制度上可以更好一些。如果隨便找個人入籍即可節稅,政府稅收短少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