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大家都說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但自己在選擇鄰居的同時,別人也在選擇要不要和你為鄰,
所以社區居民素質一致是很重要的,
尤其如果老人家住慣透天厝的,一搬進有管理的社區大樓,很快就會變成"惡鄰",
不是說他們不好,而是他們有很多時候不能適應這種集合住宅在管理上的一些眉角,
就拿垃圾分類來說好了,我們社區有些老人家就不知道要自行分類,
常常就是一袋混著資源回收或是廚餘的垃圾直接丟進垃圾集中室內,
雖然電梯間和集中室門口都有張貼公告提醒,但有些老人家不識字啊...年輕人都沒有跟他們說有這回事,
結果就造成其他鄰居和管委會的困擾,老人家事後知道了也不好意思...
所以既然有現金,其實就買個大間一點透天厝給老人家住,他們會比較自在些的,
而且還有庭院可以給他們種菜種花什麼的,會比住那種電梯大樓好多了
做爽的 wrote:
上林苑已經賣出一百多...(恕刪)
我朋友住中壢海X,一坪要價40萬結果晚上能清楚聽到樓上的走路聲音!
那間中壢的海X大樓每坪售價並不會比中悅便宜喔!
您可能忘記這個兩年前的新聞囉!
擾人安寧!半夜跑跳吵 判賠樓下13萬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1.03.24 03:04 am
桃園縣XX社區,是大坪數豪宅,房價三千萬元起跳。
記者呂開瑞/攝影
桃園縣王姓男子住豪宅卻不得安寧,因樓上陳姓住戶的兒子常在深夜吵鬧、踱步,他和妻子「被吵到快瘋掉」,時間長達三年,夫妻長期失眠,向法院訴請賠償,桃園地院以樓上住戶確實造成樓下鄰居難安寧,判賠十三萬元,是罕見維護安寧權的判決。
「我們只要安寧,不是為錢」,王姓男子住的豪宅以管理嚴格著稱,非訪客連大門都進不去,兩家住戶昨天都不願受訪。王在審理中向法官表示只要安寧,去年下半年已改善許多,沒原先那麼吵了。
陳家在審理中表示,去年已把椅子腳加裝防噪音墊,拖鞋改用軟海綿底,家具也固定無法搬動,並要兒子節制行為,展現改善誠意。
桃園地院調查,經營工廠的王姓男子三年前搬進桃園市「XX花園廣場」,沒想到住進豪宅後就不得安寧。
王姓男子指出,陳家兒子經常在晚上九點到凌晨一點的時段吵鬧、踱步、搬東西,讓他們飽受噪音之苦,雖多次向陳家反映或請社區管理員規勸,但一直未改善,他們幾乎每天都睡不好。
王姓男子說,管委會每次協調時,對方總答應會約束兒子,但事後未見改善,他和妻子得靠藥物助眠,一年前開始就醫,忍了三年終於「凍未條」才提告,要求賠償五十萬元精神損害,並還給他們安寧。
陳家指出,兒子還在念大學,白天上學,晚上溫書,看電視、打電腦,沒有深夜吵鬧、踱步、搬桌椅,是樓下鄰居對噪音太敏感造成的。
不過,陳家兒子在審理中承認常跑步、跳躍、搬桌椅等,還向王家說對不起;管理員也作證曾應要求深夜到王家聽噪音,樓上腳步聲和甩門聲非常大,持續十多分鐘。法官因此認定樓上住戶確有製造噪音,造成樓下住戶不得安寧,衡量雙方經濟情況,判決樓上賠樓下十三萬元。
【2011/03/24 聯合報】
以上新聞引用來原:所有權皆屬於原作者,本人僅引用。
http://mypaper.pchome.com.tw/liaobruce/post/132201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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