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ber wrote:
賠償不如請勞檢所停工要求改善勞工安全衛生跟環境衛生!
支持樓主

dwightmay0416 wrote:
不是先來後到、或者工作機會的問題、我不住大園但我知道該工廠對環境危害的問題、台灣很小、地球也只有一個、如果用短視近利的眼光看問題、傷害的還是自己居住的地方。...(恕刪)
s885823 wrote:
台灣的工廠沒有自創的能力,只有降低成本的能力(不然一堆工廠為什麼要出走???),怎會有錢顧環境?,要工廠加一個防治設備真的有幾家自動提高規格?
工廠無罪,有罪是政府的方針,一直在說發展服務業,沒有工業那來服務業,不是每一個人都坐辦公室。
x果、x星,以創新能力幹掉只有降低成本能力的 hxc
procool wrote:
2013-08-09 12:23 #34
看到有些回覆似乎已經模糊了焦點
並非設廠的廠址或誰先搬入該區的問題
而是造成環境污染及危害人體安全的事實
該公司若能注重環保,確保工安,符合政府規範要求
那民眾也就無話可說
很明顯地, 台硝公司算是累犯了, 環保單位執行的裁罰似乎也沒什麼嚇阻的效果
才會一犯再犯, 毫無改進.
企業節約成本是理所當然, 不過以無良的手段, 導致環境與人體的災害
這樣的企業, 不如讓它消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