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汙染的範圍擴散到這麼大,爭論門牌號碼好像也沒甚麼意義...而且致癌物質是屬於揮發性有機溶劑,當初RCA員工是空氣吸入+皮膚接觸就致癌了,並非只是喝汙染地下水而已.要是我就不會長期居住在那邊.就和手機基地台電磁波媒體都說不會致癌,要蓋在你家屋頂你打死也不幹一樣,呵呵.http://140.112.56.1/joomla/images/2007-RCA.pdf
huangsc72 wrote:中國時報【侯俐安╱台...(恕刪) 這件事真的很恐怖 ...我爸的把拜兄弟以前在RCA做人事短短幾年,他也不是產線的作業員,照常理不應感染到~~~不過他不像那些外國高階主管是喝瓶裝水,他喝的也是飲水機的水.....一樣也得到癌症,而且是多種癌~~~~對了~~樓上那位大大,我印象中RCA不是只有空氣,電視曾有一篇追蹤報導說那片土地是百年污染地,不要輕視只有空氣問題~~從我小時候知道這件事後,就算長大後在工廠或工業區工作,我絕對不喝那邊的水....即使你知道自己的公司沒有排放污染物,但你怎麼知道附近的公司有沒有排放呢??? 空氣部份能避就避囉~~~
做一個有記憶的桃園人新聞說受汙染的地下水已經擴散到在北側一公里外可以測到致癌物了RCA桃園廠舊址及污染範圍照這樣看,戶政事務所附近應該全部中標了。地下水污染管制區:該場址地下水污染範圍以RCA廠址為基準,北至國強13街;東至龍安街;西至桃園大圳第2支線;西南為定位點1至定位點5沿線;南至中山路/中華路台1線沿線(參考附件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原桃園廠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圖),以上界線包含範圍(不含上述界線街道)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RCA事件對於環境工程上,是必須要知道的一個案例!!當初RCA將廢水直接排入廠內的水井中!!員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廠內的地下水洗澡及飲用,而產生了各種的癌病例。所以!就直接接觸及飲用地下水~~才會有比較大的問題!!
沒錯!尤其台灣自來水管路經年未維修,早就不知道破到哪裡了!加上工業區工廠不小心偷排廢水/淹水不小心流出....早就不知道污染多嚴重了!chi_ying@hotmail.com wrote:這件事真的很恐怖 ....從我小時候知道這件事後,就算長大後在工廠或工業區工作,我絕對不喝那邊的水....即使你知道自己的公司沒有排放污染物,但你怎麼知道附近的公司有沒有排放呢??? 空氣部份能避就避囉~~~(恕刪)
sunny0989 wrote:會講只影響桃園市只有...(恕刪) 公告機關 行政院環保署文 別 公告公告日期 093/03/19公告文號 環署土字第0930020266號主旨:公告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原桃園廠,桃園市龍岡里美龍街一號現址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一條第二項。公告事項:一、 場址名稱: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原桃園廠。二、 場址地址:桃園市龍岡里美龍街一號。三、 場址現況概述:本場址於民國八十一年關廠停產,主要廠房仍保留空置,附屬建物多已拆除。桃園縣政府於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府環水字第○九一○五二一三○○號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四、 污染物及污染情形:(一) 場址地下水中主要污染物為氯乙烯、1,1-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及四氯乙烯等。(二) 污染範圍包括本場址及周界外五百公尺範圍內區域(桃園市文中路與八德市中華路間)。(三)初步評估結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初步評估辦法」,此場址地下水四氯乙烯單一污染物濃度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二十倍,且污染總分P值亦達二十分以上,符合該辦法第二條應公告為整治場址之規定。五、 其他重要事項:(一)本整治場址範圍包括桃園市崁子腳段建一○三-一地號等一一○筆、龍安段建一九二地號一筆及八德市茄明段道二五七地號等二十六筆(如附件)。(二)為維護民眾用水安全,降低對健康可能造成的風險,請勿使用上開污染區域之地下水。美龍街是什麼阿?? 還是說地籍資料有改過但是桃園市跟八德市的界線應該沒有改變過,所以桃園市無誤(!!??)btw sunny0989大大是在桃園有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