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溢收18%的部份有在說明會時請政府全額補貼給拆遷戶嗎?
2.關於弱勢族群是否有提高補助額度
3.若政府無法提供更多補助予拆遷戶,可否提供國宅於拆遷戶做選擇,即為領補助或選國宅兩方案。
(國宅位置需以拆遷戶居住地之國有地做建設為優先)
鐵路高架化建設的責任歸屬必須先釐清:基本上如單以鐵路高架部份,並不會有徵收土地的問題產生,唯一的改變可能噪音增加或根本沒變,這部份是屬於交通部鐵路局的,而目前的癥結應該在於園林大道拆遷部份,而這部份確實是縣政府和各市公所的問題,所以各苦主們應該跟縣府爭取提高補償,讓鐵路高架化先行施工,才是比較明智的作法。
以上純屬各人見解,歡迎更多想法參與討論。
1.改地下化--
不可行的原因已經講很多次了,且無法解決問題。
2.單純鐵路高架,盡量不拆房子--
工程空間太狹窄難度很高,因為台鐵運行無法中斷。
而且蓋出來的高架兩側沒有緩衝空間會很糟糕。
3.提高補償金--
這是比較可行的,可是於法無據。
沒有法源依據,就算政府及民意都想給錢了事也辦不到。
而且這個法幾乎是不可能修改的,因為修改了後患無窮,以後圖利都是光明正大來的了。
4.維持原狀,以拖待變--
桃園過去20年來都是這樣。
看看桃園火車站第1,第2月台的聯絡地下道吧,
為什麼會上樓下樓堵成一團?為什麼台鐵只能在臺階寫個出站禁止通行束手無策?
這可不是當初桃園站設計不良,知道原因的就是有點老的桃園人了....
shyeh wrote:
基本上這已經是個死局...(恕刪)
也不至於是死局啦
3.提高補償金--
這部分有些竅門啦,譬如調整公告現值就可以再拉高些土地的補償金
建物的部分,這也是縣政府自己就可以搞定的自治條例
老實講,有些話不好說出口
縣政府不調整這些,只怕是與拆遷戶的要求落差太大
把同條街上大家的零碎地集合起來蓋電梯大樓吧.
大樓的話地坪10坪, 大樓建坪應該是好幾倍.
看分到的位置是否靠馬路.容積率高的話,可以蓋比較多層.
10坪地坪變成60幾坪建坪也不是不可能.
跟政府吵沒有用啦, 誰不希望地下化, 但是錢從哪來?
桃園能高架就偷笑了, 除了台北還有哪裡有地下化?
很多縣市的鐵路還是在地上阻礙交通呢.
地下化也是要現地開挖的. 房子一樣得拆.
潛盾機太貴通常是用在沒辦法往下挖的地方, 例如挖穿山的隧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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