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有問題還是要跟物業或管委會反應
但為了避免物業以後又"不小心"把事情忘了轉達
我覺得可以試試看用"報案三聯單"的方式
以後住戶有問題,物業要把住戶反應的事情填到三聯單上
一聯物業留著處理用、一聯住戶留著作為有"報案"的根據
(還要留一欄讓住戶填對物業處理過程的滿意度)
一聯投到管委會信箱,通知管委會住戶曾反應過、發生過的問題
這樣做不知道能不能讓物業皮繃緊一點
效率高一點、記性好一點、態度佳一點
要是都已經做到這種地步了,物業還是沒辦法改進服務
翻開顧客滿意度都是滿滿的負評的話
恐怕就是跟物業公司高層好好"Talk Talk"的時候了
對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