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找了一些跟銀行對保有關資訊,跟大家一起分享:
(1)與銀行對保時,要求銀行業務撥款時不得接受建商單方面要求即自行撥款,須獲得我的同意方可撥款,否則大家到消保官那裡見。
(2)對保前建商會要你填一些資料,之後交給代書,而其實這份表格中有些是不一定要寫的,所以每份填寫的資料都要跟銀行問清楚用途。
(3)像是父母兄弟姊妹的財務狀況可不寫,尤其是若有信用不良紀錄者,更千萬不可寫上去,基本上只要寫自己&配偶的就行了。
(4)支出部份,不用寫太多,寫太多反而會讓銀行覺得你是高消費族群,而影響你的貸款利率,ex:支出寫1人1年12萬就好了,不要超出20萬/年。
(5)弄清楚自己的貸款利率和種類,比較利率的差異,何者較優惠,何者較適合自己? 像公教&500大企業,也會有比較低的利率,記得自己要問,銀行不會主動跟你講。
(6)對保時,銀行會準備了一堆"空白"表格要你簽名或蓋章(可能要簽10~20個名字),雖然很煩但因為簽的是空白表格,所以強烈建議簽之前問清楚每一份分別是做什麼用途?如果仍然有疑惑可以直接問建商and代書,確認沒問題再簽。
(7)有任何貸款相關的問題都一併在現場問清楚,比如貸款撥款是否會先通知?再者,本金攤還及計息方式是本利均攤,還是本息均攤?或先繳利息不還本金?而且也可以要求你想要用的清償計算方式,是否可提前清償,有無任何限制? 違約金?(銀行常有一些奇怪的名目向你要錢,最好是直接問"我需付什麼費用?" 這樣最快,也不會被欺暪,同時別忘了要一張負責你貸款行員的名片,之後有問題直接找他。
(8)銀行撥款前會寄一張明細給你,要仔細核對利率&本金攤還&利息,各個數字對不對? 自己不會算也要找人幫忙算,有問題馬上找那位行員,請他解釋。
(9)對保時確認貸款條件 : 購買新成屋或預售屋時,建商都會在交屋前統一辦理房貸對保,消費者在對保的同時,一定要先問清楚房屋貸款的利率、彈性還款期限、貸款年限及違約金的相關規定,切勿糊裡糊塗就完成對保,然後卻不曉得房貸的權利義務內容。
(10)注意房貸綁約年限 : 辦理房貸的時候,要注意房貸的綁約年限。如果貸款者想在綁約期間內全數繳清,就得注意要繳多少違約金,最好先計算一下繳違約金與繳利息哪一種選擇划算,千萬不要草率做決定,以免荷包失血。
(11)現金不夠請建商協助增貸 : 想買房子卻發現現金不足,千萬不要去申請信用貸款或勉強標會,最好的方式還是跟建商明講,請其協助申請高額度的房屋貸款。
(12)交屋交付尾款前或貸款的撥款同意書中註明但書「憑房屋驗收單撥款」。
※目前建商流行『先對保、後驗收』,現在是「過戶即放款」;對保是提前審核貸款人的資格,不會放款;但是,建商取得使用執照後便可過戶,也就可以通知銀行撥款。消費者要自保的做法可以是:
A.在撥款同意書中註明但書--憑房屋驗收單撥款。
B.對保後,隨即安排時間驗屋,針對建物的疏失請建商限時改善,另一方面通知銀行暫緩放款。
C.這段時間自己要積極,不要輕忽懶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果你要尋訪多家銀行的貸款利率時,通常很多銀行會直接上連徵中心去查你的信用資料,查來查去次數太多的話會降低你的信用評分, 建議先到聯徵中心去申請一份個人信用報告,要詢利率時就把那份給行員看,叫他不要去查你的資料,免得增加被查詢次數,銀行辦房貸都是先看房子狀況,再看你財力證明,接下來才是稍微看一下你有沒有退票紀錄或是貸款額度是否過高等,信用報告也不一定要每次都要給行員看,把你查到的數字告訴她們就好,真的已經決定好要貸款的銀行,在撥款前銀行就會自己再去確認,無誤的話就可以撥款了 。
資料出處:
妮妮AT世界http://www.wretch.cc/blog/fannycute/9163451
對許多第一次購屋的人來說,身上就要揹負幾百、幾千萬的貸款了,但當業務人員拿著一張又一張的表單催促著借款人簽名時,他們卻連自己的權利義務都搞不清楚,簽名時總是會有種莫名的不安。究竟跟銀行簽約時該注意什麼才能保障自己呢?
房貸的簽約又稱之為對保,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銀行都會要求購屋人提供貸款申請書、 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買賣契約書及相關財力證明(如薪資扣繳憑單、在職證明、存摺影本、當年度綜所稅申報影本等),待銀行進行擔保品的估價、徵信調查及審核後,會通知借款人核貸條件為何,再相約進行對保。

文件百百款 每份都要看
人生不管簽任何合約都應該要小心謹慎,更何況是牽連數十年,金額高達幾千、幾百萬的房貸,但房貸契約內容複雜,一定要詳閱契約內容,確認撥款日期、撥款金額、利率、還款方式、還款日期、各項申辦費用及違約金等,因為條文又多又雜,借貸人當場往往沒有耐心看完,因此對保時所簽的契約都有五天審閱期,會讓借款人帶回家審閱。有些不肖業務為避免對保生變,可能會以口頭敘述條款內容,卻故意規避其中有爭議的條款,然後唆使借款人直接簽名,借款時一定要小心別上當了。
有許多人會疑惑,房子已經抵押給銀行當擔保品了,為什麼還要簽銀行借據或本票呢?這樣感覺好像欠銀行兩筆債權,但銀行為了確保債權穩當,都會要求借款人以本票或借據作為房子設定抵押的證據。並非每家銀行都會要求一定要簽本票,但仍有銀行要求不簽本票就不願意核貸,若沒有其他銀行願意放款,但簽了又覺得不心安,借款人還是可在契約上註明本票或借據的用途,以減少自己的風險。而會需要簽到本票的借款人通常都是申請理財型房貸,其他類型的借款人可簽借據即可,因為理財型房貸的還款金額可以循環借用,對銀行的風險較高,若借款人違約,未來銀行持本票要強制執行時就相當快速。
另外,為了保障債權,銀行都會要求房子要保火險及地震險,銀行會協助保險,一年一保,每年不一定會找同一家產險公司,所以費率其實也不盡相同。不過若借款人想要自己處理火險及地震險的事宜,也可以自己找產險公司辦理,保單請產險公司寄正本給銀行,自己則保留副本。未來待房貸付清後,受益人別忘了要改回自己或家人。
先列好Q&A 臨陣不慌張
任何跟貸款有關的問題,對保時都可以再問一次,甚至拿著條款跟業務逐次將疑問核對一遍又清楚,像寬限期有多久?貸款性質是指數型房貸還是哪一種?部份償還或提前清償會不會有違約金?綁約年限有多久?本金跟利息的攤還方式是什麼?所有該付的費用可不可以全部列出來看?在對保前把所有問題表列出來,對保時用來詢問承辦業務,既不會漏掉問題,也能讓業務知道你有認真做功課,不能隨便呼弄你!同時也別忘了要一張承辦業務的名片,未來有任何問題,透過電話就能找得到業務為自己釋疑。
捍衛權益 撥款前一定要通知
買房子最怕房子有什麼問題,但賣方拿了錢後就拍拍屁股走人,再也不管自己的死活,特別是跟建商購屋,若在驗屋完成前就撥款給建商,遇到好的建商還會幫忙解決問題,若遇到黑心建商可就欲哭無淚了。劉先生2007年買了一間預售屋,銀行未經他同意就先將尾款撥給建商,他當時連初步驗屋都還沒有進行過,後來發現的問題,如磁磚缺角、水壓太弱、房間房門的門框損傷等,建商都只有敷衍帶過,完全沒有心要幫他處理問題。由於這類糾紛實在太多,因此跟銀行對保時,一定要加上一條條款,要求銀行撥款前要電話通知借款人,並獲得借款人同意才能撥款給建商,不可接受建商單方面要求即撥款,這可說是捍衛自己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普通與最高限額 抵押權差很大
在對保到撥款之前,銀行為了取得房子的擔保權,房子還需要經過抵押權設定的程序,將借款人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及抵押設定的文件拿到地政事務所辦設定登記,才能幫銀行設定物權擔保。而抵押權的設定金額是以「本金+法定最高利率」做為債權總額,現行法定利率最高是20%,因此抵押權設定金額多為貸款金額的1.2倍,未來若借款人無法正常繳款時,抵押權設定金額能確保銀行可在最高利率下回收本利,包含衍生的違約罰款、違約利息及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等費用。因此當借款為一千萬時,設定抵押權的金額便是一千兩百萬。
銀行的抵押設定有分為「普通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普通抵押權」擔保的是現在已發生的債權,而「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的範圍則擴及現在已發生,甚至是未來可能發生的債權。儘管房屋貸款契約書上有「普通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兩個選項, 銀行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 一般只接受設定了「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契約,借款人怕借不到錢,最後往往還是會屈服。 借款人未來為人作保、積欠卡費都會納入必須清償的債務,只要有一毛錢沒有繳清,即使房貸已付清,銀行還是不會發給清償證明。也就是說,當你跟銀行申請500萬房貸,日後你想賣屋時,若你還有5萬卡費沒繳、30萬信貸沒清償完,你即使拿500萬去還銀行,銀行還是不會給你清償證明,導致無法塗銷抵押權,對後續想賣屋的借款人十分不利。 為了高成數及低利率等更好的貸款條件,有些銀行要求的條件,借款人只能選擇配合,但在簽約時多謹慎一些,注意每個細節,為自己多爭取權益,未來的糾紛也會少一點。

銀行五家
一、渣打-新竹分行。二、元大-總行。三、土銀-北桃園分行。四、台新-南京東路分行。五、一銀-西壢分行
專案利率,請台端於近期內確認欲貸款銀行(若有疑問可直接洽詢各銀行),本公司預計於101年10月20~21日安排銀行對保(對保的前會再以電話與台端做最後確認,並安排台端對保時間)。
對保地點:鴻築吾江接待中心(略)
其中有一項蠻奇怪的
保證人.................
房貸有需要保證人嗎??????
我都用房子擔保了,還需要保證人???看來是房子不值多少錢才需要保證人
且依法我可以不需要保證人的....XXX
貸款還分自住、其它.....(詳請請參考掛號信內容)
不開說明會,連討論說明的機會也沒
其他大致上就是當日需要的資料了,和銀行貸款DM影本
問過代銷,保證人是當貸款人不符合銀行資格才需要
有些資料,對我來說不方便,還要家人從南部寄限掛過來。真的一點都沒替人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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