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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的發展障礙

其實近幾年來桃園市進步還是很多, 但是都是私人企業投資出來的, 公部門可以說是毫無作為, 百年沈疴依然晾在那兒阻礙進步, 民眾生活最基本的路暢.燈亮.水溝通也做不到.
反觀近年來中壢市, 公部門確實做了不少事, 很多老舊市區都改變了新風貌, 中平徒步區成功形成商圈且繼續擴大, 圖書館造型吸睛成為區域地標, 加上整頓夜市路霸及打通不少瓶頸路段, 更別說城市行銷了, 各家媒體提到桃園縣的新聞幾乎都是中壢, 儼然中壢已成為桃園縣的實質縣治所在.
王國人才 wrote:
桃園市沒那個家底還學台北搞什麼自行車道
最該拆的就是經國路那個莫名其妙的東西
硬生生砍掉半個汽機車道來折騰用路人
還有三民路也是從來沒看過有什麼人騎

到是店家當成自家停車場停的不亦樂乎

在桃園不管是開車還是騎車真的很可憐...
...(恕刪)

+1
好好的經國路搞成這樣
要走路騎車的因為車道人行道晚上被店家當成免費停車場也騎不下去走不順
開車的因為剩下二車道更塞了(其中一車道常被左轉迴轉車塞滿)
騎機車的因為半條車道常常有違停更危險了
看來只有蘇某人自Hi了
真是失敗中的失敗~~~
P.S.應該來號召下任候選人,誰能提出廢除前朝垃圾政績的政見我們就選他!!!

jong_tony wrote:
中平徒步區成功形成商圈且繼續擴大, 圖書館造型吸睛成為區域地標, 加上整頓夜市路


中壢的徒步區真的越來越棒~
反觀桃園當初算是同一時間在美化的新民老街..
商業購物反倒讓人覺得有衰退

桃園要作徒步區的不是沒地方
之前在清溪綠園辦過活動個人覺得還不錯
不過主政者似乎都沒在意這地方
e36jason wrote:
桃園選到這個市長真是...(恕刪)
我也是桃園市市民,
不時也會在塞車時抱怨交通問題,
透過此篇也許整理一下整體建議再呈到縣府相關單位,
也許是個好的方向。
市長可能發現大家的不滿,最近在第四台強力插廣告宣傳自嗨@@

echung wrote:
市長可能發現大家的不...(恕刪)

我只能說他太信神了~這些年 都一直在辦神明活動 前幾天才辦完媽祖繞境~

好運今年輪到我 wrote:
我只能說他太信神了~...(恕刪)

何只信, 根本已經到了沈迷的程度, 要不是市公所全力支持, 並核准這些秳動, 桃園市街頭怎麼可能三天兩頭就在搞廟會建醮.神明遶境, 禮拜天還搞到將近通宵, 辣妹熱舞可以到半夜12點多, 煙火放到凌晨兩點多還在放, 打擾到多數未必想聽.想看的市民又能奈何, 現在桃園市儼然已經成為各地八家將陣頭集中地, 鼓勵.吸引了大批不想讀書的年輕人來玩, 你去怪那些年輕人不學好, 但這些不都是成人造的因.

jong_tony wrote:
何只信, 根本已經到...(恕刪)


主題:
桃園市的發展障礙=蘇家明

好運今年輪到我 wrote:
我只能說他太信神了~這些年 都一直在辦神明活動 前幾天才辦完媽祖繞境~


我到覺得他挺聰明的,信不信是其次,多辦廟會活動來爭取地方廟宇成為樁腳支持
才是他的目標吧我覺得...
part1(以下所有內容前已轉貼楊麗環立委部落格)

本人家住桃園市春日路(台4號道), 每日出門總是必須全神貫注, 停.看.聽後才敢踏出家門, 因為這條路從桃園市經國路分岔口開始, 一直到南崁交流道這段, 路幅縮小了, 分隔島取消不算, 連人行道也省略掉了, 但是車流量還是那麼大, 兩旁店舖大多營業到貼近路肩上來, 這裡住戶密集, 但是行人既沒有人行道可走, 騎樓更是零星少見, 如果再碰到臨時停車, 常常必須被迫走到車道上來才能通行, 簡直是在搏命, 孩童上下學更是天天令我們擔心.
我不懂這段春日路為什麼沒有人行道, 還是堂堂 "省" 級道路, 難道預設只讓車輛走, 不提供行人通行? 即使路幅縮小, 即便犧牲掉路肩, 都不應該不做人行道吧, 不是應該以人為本嗎? 還是非得等到哪天因此出了事故, 產生烈士才來亡羊補牢?

上述情事本人以陳請案件方式前後2次向桃園縣長信箱反映, 但是都只獲得制式而且推托卸責的回復如下:
親愛的縣民您好:
經交付桃園市公所辦理,該所回覆如下:
一、有關 台端陳情春日路(台4號道)增設人行道乙案,省道管理維護機關並非本所,移請路權單位(公路局)本於權責卓處。
二、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桃園市公所工程課承辦人(03-)3348058-2300聯繫。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桃園市公所工程課 承辦人:張嘉祺 電話:3348058-2307
敬祝 安康
縣長 吳志揚 敬復

本人極度不滿之處在於, 這件陳請案件難道是我本人的私事嗎? 縣(市)民為了公眾事務陳請, 受理單位卻只想到要把責任往外推 (竟然比我還狀況外, 人家早已改成交通部公路總局多年了, 他們還在當成省公路局看).
我當然知道權責單位是在交通部公路總局, 問題是這與地方政府都無關嗎? 他們卻直接把這案件看成是我本人與公路總局之間的事, 桃園縣政府.桃園市公所都毫不沾鍋地置身事外, 先把球丟出去再說, 完全不站在地方政府的立場去考慮那個路段是否確實應該設置人行道, 以保障縣(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或是評估認為只需要讓車輛專用, 行人禁止通行也成? 總該要有個說法吧, 怎麼可以毫無意見呢? 該是他們把評估結果去向公路總局提需求吧, 怎麼變成縣(市)民的私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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