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條件:土地取得成本150萬,取得停獎和大面積開發獎勵,一樓店面建商保留,
最後成交均價為48萬左右。
48萬*0.75(25%毛利)=36萬(成本),~~建商的成本約是36萬(這部分建商未算到這三年的土增稅爆增)最後建
商的毛利會低於25%
這個數字約略是150萬*4=37萬
相同的條件以433地號來論,成交價200萬好了,沒有大面積開發和停獎,容積絕對不會比上面地號來的好。
若以200*4=50萬(成本) 50*1.3=65萬(建商最少要賣的價格)
當65萬出現時,50萬大家反而覺得便宜。
或許大家會問,65萬賣給誰,
這點大家不用替建商窮操心了,總是有人會買單。
hsu_style wrote:
黑哥,如果青埔(站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