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lmc wrote:
哈囉,我想請問一下,...(恕刪)
我記得14/P應該是只能買到4F的懬告戶吧?
面河70坪的價格

低樓層

可能要祈禱再次金融海嘯吧

做人好難~做好人更難!
蠻橫大建商欺負小老百姓又見一樁,而且就發生在你我身上

今日鵬程建設貼出公告(注意!!! 是通知你喔~~~不是跟你商量):
聲稱當時預繳的6個月管理費,只到2009年一月,決定於2010.4.1起開始收費
從2009.1.1到2010.3.31,鵬程建設因為為了"回饋"住戶,支付了共15個月的管理開銷
說的好像對大家仁至義盡(借問我是不是要感動的流眼淚啊...?!

那我很好奇,我是2009下半年搬來的,那我預繳的錢是怎樣????作善事嗎?
若大家仔細看看手上的"房屋買賣契約書"
在p.28頁處,明明有說,在所有權人大會(管委會)成立後,所有住戶應按月繳交管理費(第六條)

小弟再斗膽問一下: 啊...現在管委會是成立了嗎????

當初代銷賣房時,說的很漂亮:建設公司會在銷售達8成時,積極輔導成立管委會
現在好啦...70p賣不完,代銷和建設公司急了,因為成本居高不下
意思是叫所有住戶替你們這些人出電費,水費和管理清潔費嗎?

為了賣房,從早到晚大廳冷氣一直開,整個社區弄的燈火通明,代銷業務走了,樣品屋也不關燈
這些有錢大佬們,還好意思叫大家替你們出錢;現在是怎樣,你房子賣出去,我們可以分紅嗎?
大部分公設不能用,管委會沒成立,代銷還沒轍就要收管理費
鵬程建設的大老闆們...您真的以為大家都是傻子啊???

所以請鵬程建設的大老闆們遵守當時承諾,而且要照規矩走: 1. 成立管委會; 2.完成移交,點交 3.代銷退場 4. 按月收取管理費
在這些事情完成前,我個人是不會理你啦

各位芳鄰們,您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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