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o750205 wrote:~除非你請銷售在合約上註明~若之後你使用那空間管委會有意見~你可說合約有註明(雖然站不住腳)~但至少合約有註明~可以跟建設公司要求賠償等..... +1請銷售註明在合約。就怕以後管委會在旁邊空地畫一排機車位。
代銷那張唬爛嘴,你要是相信就會吃大虧。買房為什麼不能選車位?就是因為那個車位在坡道的轉角處,位置不好很少人會去選,所以硬塞給你不讓你選其他更好賣的車位。停車位旁邊的空地都是社區共有的,代銷這樣跟你講就叫他在車位的契約中註明,代銷一定死都不肯。
Jack= = wrote:49的車位是我的 要...(恕刪) 49號位子不錯啦,但是說旁邊都你的空間這點保留,除非車位是獨立權狀又有劃入旁邊那塊空間,或是有約定專用的備註,不然都假的。不過就算那塊空間不是你的,這個車位本身尺寸就大一點,而且獨立一區,我覺得非常好。但是就是要請建商在對面的柱子上放個反射鏡給上樓車輛看,不然上樓車輛很可能會跟正在停車的你發生小碰撞甚麼的。
要馬你房價砍太多 要馬代銷看你沒有最不好出的車位當然先賣你跟他說車位太爛 那房子不要 換代銷緊張一堆人以為很好 現在新社區大樓 停車場空地是必須淨空的建商打的契約再點交給管委會之後 建商也不會理你再來你停車的時候 有可能車身動態還沒水平就要倒車了更不要說要是後面有跟車 危險如果你要先下貨 下乘客 還沒地方閃你出去的時候 方向盤左打死 還沒辦法一次出去車道下來第一個位置都是最爛的不要被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