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mazda wrote:真的有錢收....我笑駡由人,,,,因為會心虛嘛!
X大沒必要用告人跑法...(恕刪)
明明就很持平優劣並呈,去對待這3個都有一定值得討論的預售案。
實際我發文真正的重點,都是領航北路的優勢,勾勒青埔未來的發展性和潛力。
和你有交情可以開玩笑,和他完全不熟!
1月份我提告的網友,說我鬼扯洗腎完有點虛,還要半夜回文網友私訊,是裝可憐!你說要不要告?
買房對每個私訊我的首購網友來說,是大事!我將心比心,不敢懈怠!否則這一年來早就被吐槽死了,能活到現在?
一九六二 wrote:我原來有保留1戶,想等老婆迴心轉意....一早銷售打電話來說留不住了,已賣55%(青埔的房子好像不用錢).....另有客戶指定要買這一戶,只好忍痛放手啦!
M 大我在 良茂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