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奬勵停車位,它是不值得賣~~它日後有紛糾時,會站不住腳~~因為奬勵停車位是法令給建商增建停車位置~~而給容積率的奬勵~~這些增設的車位是要對社區外的人開放使用~~你買此類車位,日後被其他人停放.占用~~你會欲哭無淚~~如果是建商所建的增設停車位~~就可考慮,它可以賣給社區內外的任何人~~ysc_kyy wrote:也要考慮房屋坪數大...(恕刪)
justin007572 wrote:這些增設的車位是要對社區外的人開放使用~~你買此類車位,日後被其他人停放.占用~~你會欲哭無淚~~ 既存的獎勵停車位沒發生過這個問題,營建署曾解釋過所有權人亦屬公眾之一,由所有權人專用亦不違法。2011年7月之後新申請的建照就有您說的問題,獎勵停車位申請審查條件變嚴格,獎勵停車位必須要有出租之可操作性,也需要跟法定停車位分開車道與出入口、停車空間必須分開,門檻拉高之後新的獎停已經很少見了。
我們社區10月接到新北市政府行文要求社區說明現有獎勵停車位使用情形及有無告知外界民眾本社區有獎勵停車位可供使用既然要買停車位,如果有選擇的餘地,最好避免去買它獎勵停車位還是存有被他人停放的可能性早期買房子,根本不知到自己買到何種停車位還好翻出資料,自己的是法定停車位至少比較不會有糾紛ysc_kyy wrote:既存的獎勵停車位沒...(恕刪)
justin007572 wrote:我們社區10月接到...(恕刪) 依舊法令設置的獎勵停車位不會有問題,請參照「台內營字第8480450號」解釋函令,地方政府來查獎勵停車位是要確認是否挪作非停車用途,目前住的大樓台北市政府今年也來檢查過。依100年7月之後新法令設置的獎停的確要開放收費停車,這種獎停應該是整個停車場同一所有權人(如掛在建設公司名下),不會拆賣停車位,一般住戶也買不到。另外,法定停車位也未必不能賣給外人,看過好幾個建案法定停車位所有權人並不是住戶,住在裡面的卻很大比例買獎停,很奇怪的現象吧?過去法令太理論化,有很多漏洞讓建商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