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樓下確實是跟我一人出一半!!只是想給PO的了解他們(樓上.樓下)權利跟義務!!之前聽來施工的師父說!!屋主你還算有良心願意讓你家動工,他們有遇過樓上說什麼就是不願意讓水電/土木進他們加檢查,就算樓下的願意出全部的錢,樓上的也是不願意!!最後樓下的在漏水處皆不銹鋼板把水引到旁邊再用瓶子裝起來,先頂著!!
今天跟樓下**先生見面了!!進門看了之後.屋內狀況的確不佳!!不過他又跟我講.若是共用的管道有問題才要一人一半!!如果是樓上防水本身就沒做好(20年前)...那他就不用出一毛錢!!PS:我沒裝修過浴室!!然後又說有請人來看...管道沒漏水!!所以意思是要我自己出...不過他並沒有明講!!但我也說.若你要我自己出...也請你提出相關的說明...所以這樣的問題到底是如何呢??各位大大請告知.感恩!!THANKS A LOT!!
剛上去內政部營建署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472&Itemid=100第2章第12條說第十二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自己的權利義務有需要就詳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