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條貓 wrote:
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範...(恕刪)
七條貓大大說得好,不敢據理力爭反而同情建商的話,這有點像所謂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發作。當然…今天是所謂賣方市場,建商就是吃定了消費者才會愈來愈硬。如何選擇其實也是存乎自已一心,敢來硬的就據理力爭,畢竟道理就是依官方規定而行最公道。若被市場氛圍洗腦洗得很徹底了,被教育的很落實了,那…還是看看就簽了吧,照個人實務經驗的確是很難改的。其實這就跟殺價一樣,總得有破釜沈舟,大不了不買的決心才能夠知道代銷或建商的底線在那裡。但小弟說老實話,我也曾是改約成功的,不過幅度並不完全如內政部版本就是了,還是被限縮了些,但重點是合約真的要看,要緊處要勇於提出自已的意見,房子是自已要住的,出了問題代銷推的機率比勇於負責的機率大太多了,總究還是要看合約說話。區區拙見,敬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