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版大們!!目前的限高是..不得低於20米(6層樓高)並不是不能高過所以我們自己無法蓋至6層樓高,當然就無法自行當店面使用(真的有此規定嗎?????)我個人持非常懷疑的態度所以麻煩有了解的人事能幫忙解說一下謝謝!!
基本上,你那個位置某種程度屬於國家門面以前蓋鐵皮營業出租或許當時青埔很荒涼沒人在管但是現在青埔不同日而語,關注的人很多,利害關係者也很多,建議您深思,因為這算違建了,如果有人覬覦你那塊土地,三不五時給你去檢舉,你也會很煩而且那個位置那麼明顯...除非你有巴庫...如果你想蓋臨時的建物,類似首富那種接待中心,就可能就要送都審,中間若有任何規劃變更也得送審變更,核准之後才能蓋,但是也有中間的日期<總不能給你臨時建物在那邊放永遠的>另外您那個位置倘若是要蓋建物那就不是只有高度問題還有面積問題跟退縮問題假設如您所說是高鐵南路跟青埔路一段交叉口<青山段>那根據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內40M兩側建築高度管制規定是必須建物高於20米至於您土地過條馬路斜對面那個臨高鐵南路那批育嘉京品II之所以沒有高於20米,主要是該建案是在此規定之前就先蓋了因為既往不咎,所以那批透天是絕版臨路透天不然你下次試著去嗆住商說:"阿你們租的那個也低於20米阿"看他們會怎麼回答你...未來高鐵南北路臨路上面的建案,基本上很難再看到有建商會蓋透天<除非該透天高度超過20米>除了高度以外還有你那個位置建物的總面寬還得大於20米,而且必須退縮4~6米以上如果高鐵都市計畫特定區沒有以上這麼多規定的話早就一堆手持25~50P的土地被地主自地自建亂蓋一通了板上人數最多的族群是還沒買房的首購族,換屋客,其次是投資客,還有代銷跟部分仲介個人建議您與其在網路上問這些人老半天然後又在那邊漫無目地的自我感覺懷不懷疑不如自己好好去研究一下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都市計畫跟建築法規的資料至於高度能不能低於20米你自己去送縣府都審看會不會被打槍就知道了
kevinwnn wrote:"早就一堆手持25~50P的土地被地主自地自建亂蓋一通了"特區內也有許多自地自建之透天屋呀...哈 因為特區不是所有地方都限建20米以下阿~你可以去跟附近仲介討一張都市地畫圖上面有紅線標明哪些路段有建高、退縮、建蔽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