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要土地房屋過戶後(權狀變成我們的名字)然後才付清款項?(只剩下2萬交屋)還是我們先付清所有款項然後才辦理過戶??此外建商都會拿土地先抵押給銀行借錢蓋房子如果是我們要先付清款項才過戶要怎麼確定建商已經辦理抵押註銷了呢??否則一旦過完戶我們不就變成(債務人)??請問有誰知道啊麻煩給大家解釋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