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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購買合雄首璽或有興趣的朋友們請進

celloalfa wrote:
首璽寵物飼養管理辦法...(恕刪)

這個寵物管理辦法的罰則,要嘛就是罰錢3,000元以上,那時候大家已經撕破臉,於事無補, 我倒是認為平常也應該要有小小金錢上的罰則,比較不傷感情(請點選:其他社區的寵物管理辦法), 或許可以將這個管理辦法的罰則與清潔辦法也融合進來.

從正面的思考來看,狗兒其實可以幫我們的社區看家與警衛,嚇阻宵小!小弟以前在外島服兵役時,晚上都是要靠這些狗兄狗弟們幫忙站崗,才能偷偷打盹而不被水鬼摸走的! 養大狗的住戶們,有沒有人願意晚上將狗兒交給社區警衛,幫忙巡守社區啊? 若是有的話,絕對是加分的強項!
Geek Chen wrote:
這個寵物管理辦法的罰...(恕刪)

我看到的住戶養的大型狗是邊境犬.黃金獵犬.拉不拉多犬....寵物犬<原來趕綿羊.咬野鴨的>
真的要擔任<護衛犬>的工作......剛好被牽去給別人養 !!
正港的護衛犬....完全不適合社區養...
<有的犬種>只認一個主人...
旁人被攻擊....正常的...
您的建議11/28日可當場提出修定決議!!
請問各位住戶最近還有發現新的大小公問題&住家缼失嗎? 有的話, 請儘快透過各棟代表反映, 我會總整理!!! (已在email loop囉~)

shan ju wrote:
M大我家不養狗,我不...(恕刪)


+1。

House Dreamer wrote:
瞎? 沒想到現在走高...(恕刪)

有參觀行程!!我跟!!
Hello! 大家好, "好康到燒抱", 我來建議大家如何花錢了.

昨天大家有無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新聞? 有一個新社區,許多住戶的房子在交屋後一年內地磚陸續蹦裂? 小弟目前住的房子, 大約在第3, 5, 14, 16年各蹦裂過一次, 現在家裡就只剩書房與廚房的地磚尚未蹦裂! 前兩次補貼地磚, 不但顏色無法一致, 還把家裡搞的污煙障氣 ! 後兩次我就不補了, 來跟大家做鄰居了. 為何會破裂? 熱漲冷縮囉! 若原來的水泥黏著不佳, 經過幾年下來的熱漲冷縮, 就會有地磚會蹦裂! 地磚與地磚間的水泥填縫也會吸水, 這都是造成蹦裂的原因. 一搬而言,房子在20年之後地磚都會陸續蹦裂的.

小弟近日因裝潢的地磚稍有破裂,裝潢公司找人來美容,與師傅閒談之間瞭解到一個很好的方法:將地磚的填縫改為同地磚顏色的Epoxy,一來可以防水及美觀(大家可以試試看,將醬油滴到地磚縫隙5分鐘後再清洗看看),Epoxy又會提供熱漲冷縮的彈性空間,可以延長地磚的壽命. 小弟覺的他的話有道理, 已經請師傅近日來施工,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私訊與我連絡.

若有知道這項工程的缺點的朋友,也麻煩告知,讓我有機會反悔!
先強調小妹目前沒有養寵物,未來也沒有養大型狗的打算,

但對寵物管理辦法,有幾點疑問

(七)飼養寵物原則以原有之寵物登記,不得再行增加飼養(繁殖或增加數量)。

如果養的小狗小貓生小孩,或是本來養一隻想要在養一隻作伴,應該是再行登記就可以吧?

(一) 除魚、鳥、狗、貓等小型寵物外,凡身長七十公分以上之大型狗或兇禽猛獸<蛇.鱷魚>等,或有人.畜共通傳染病隱憂之寵物及明列為保育類或走私進口動物,嚴禁飼養,經查知後,報請地方主管機處理。

剛剛查了一下,如果是身長70公分是指頭到尾巴的長度,那常見的黃金獵犬或是拉布拉多都超過此標準.

關於這點,如果鄰居有飼養(不管入住或未入住),要如何處理呢?要入住首璽就得要放棄飼養的狗狗嗎,這

樣會不會帶來其他的社會問題(ex.流浪犬)

我知道近來寵物飼養的問題,影響部分住戶生活,造成生活品質的惡化,我有親身去聞過,24小時處在那味道下,

想必會造成很大的困擾與不適.但養中大型狗的住戶就我片面聽到不只一戶,未搬入的住戶亦有可能.此條規約

一訂,對那些住戶會造成很大的影響,畢竟寵物不是說想換就換想放棄就放棄的東西,而多年積蓄買來的房子也

是.兩者若需捨其一,想必是很大的困難與掙扎.


我有在網路上找了另一社區有關寵物的規範,這規範主要是針對中大型犬外出需帶上口罩及練子,希望能顧到

雙方的權益.給大家參考....

第一條 為維護本社區住戶安全、安寧、環境衛生及防範貓狗寵物傳染疾病,特訂定本管理辦法,以資飼養貓狗寵物之住戶(以下簡稱飼主)信守遵循。
第二條 飼主於本社區自己住宅內飼養或不再飼養貓狗寵物時,均應向本社區管理處辦理報備登記。飼主僅得於自己住宅內飼養貓狗寵物,而不得在本社區的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飼養其貓狗寵物,且不得有放生或棄養之情事。
第三條 飼主除切實遵守本管理辦法之規定外,亦應嚴格遵守政府相關法令之規範。
第四條 飼主應盡最大的注意隨時隨地防範避免其所飼養貓狗寵物於本社區內傷害或侵害他人或其他飼主所飼養的貓狗寵物之生命、身體、健康、自由,亦不得妨害社區安寧或破壞社區的環境與衛生,且不得有毀損破壞社區公共設施、設備、花園景觀以及住戶之財產。飼主觸犯本條規定者,除受本辦法之罰則制裁外,尚應對受害者負民刑事法律責任。
第五條 飼主於本社區帶著貓狗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該貓狗寵物不得無人伴同。在本社區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內無人伴同的貓狗,即視為流浪貓狗或野生貓狗,經發覺後由本社區管理處自行捕捉或通報相關主管單位捕捉後送交動物收容所或相關主管單位所指定之場所。
第六條 飼主於本社區內不得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狗(例如獒犬、比特犬等)。但飼主所飼養的狗若有下列情況者,當飼主於本社區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遛狗時,必須幫狗帶上口罩,且必須為其狗繫上長度不超過一.五公尺之狗鍊:
1. 具有攻擊性之慮的狗;
2. 曾有攻擊傷害情事的狗;
3. 體重超過十五公斤的中型、大型狗;
4. 很會吠叫或吠叫聲足以令人心生畏怖的狗;
5. 會遇人即撲或窮追的狗。

第七條 飼主所飼養的狗若不具備本辦法第六條的情況者,飼主於本社區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遛狗時,仍須為其狗繫上長度不超過一.五公尺之狗鍊。但飼主將小貓小狗抱在身懷出入本社區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不在此限。
第八條 飼主攜帶狗寵物進出本社區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遛狗時,除遵守本辦法第六條以及第七條之規定外,飼主必須隨身攜帶能清除清理狗糞的用品或工具。飼主的遛狗於本社區內任何地方排便時,飼主必須隨時隨地將其排便清除清理乾淨。
第九條 除本社區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另有決議外,本社區嚴禁飼主帶貓狗寵物至頂樓陽台、地下室、網球場、籃球場、游泳池內或其他任何住戶門口遛貓狗。
第十條 飼主應定期為其貓狗寵物注射疫苗,以防範各種疾病或病毒的傳染。
第十一條 本社區嚴禁任何人(包括所有區分所有權人、住戶、承租人、使用人、占有人、管理處人員、訪客等)於本社區內餵食餵養流浪貓狗、棄養貓狗或野生貓狗。若有發現流浪貓狗、棄養貓狗或野生貓狗於本社區內遊蕩時,管理處得主動或經住戶通報協助捕捉或驅趕,凡經捕捉後,概移送交動物收容所或主管機關所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經查屬實者,由本社區管理處科以新臺幣一千兩百元罰金。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十一條經查屬實者,由本社區管理處科以新臺幣兩千元罰金。本條之罰則得連續處罰直至改善為止。
第十三條 本辦法的訂定與修訂,由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後,公告實施之。


11/27.28我都無法參加~不過我已經把我的委託書交給本棟的代表大人摟~~D棟代表大人~就麻煩你摟~感恩!!

今天到首璽牽車~從中庭晃了一圈~發現一堆小垃圾還是躲在樹叢裡頭,是因為現在沒有清潔人員的關係嗎?但是這些垃圾會是哪來的呢?
starnight817 wrote:
先強調小妹目前沒有養...(恕刪)


感謝曾來親身體驗氣味的各位大大。
敝人不討厭狗,也尊重喜愛大狗、養大狗的權利,但是正如大大所言,割捨愛犬難,賤賣多年積蓄買來的房子容易嗎?有住戶安慰我,房子週邊一共有五、六隻狗,賊都不敢來了。可是社區有保全、有紅外線攝影等等,社區靠住戶養狗來防賊,這樣的邏輯說不通吧!至於繁殖的問題,前幾天新聞有報,某個社區裡有住戶在自家中養殖多隻品種狗,進行繁殖和販售。狗不是一胎一隻吧!一戶原養兩隻,沒有結紮即可能繁殖,那可就不是多養一隻做伴了,所以限制寵物飼養數量是有其需要性。
各位大大不嫌棄的前來體驗,有時有陣(台語),不過打開電梯門一嗅,有時間停留的也待不了五分鐘,我們是出門回家都要正面經過這個梯廳,開門關門間空氣無縫不入,就算我們關上門,屋裡也充斥著狗兒們的特殊氣味,牠們洗澡後抑汗粉的味道、沒洗澡時濃濃的體臭味,還有空氣中飄著狗毛,這該如何克服並且住下去?
感謝各位大大有心的、積極的討論飼養寵物的問題,甚至四處蒐集各社區的寵物管理辦法,但是或許是一戶飼養多隻中、大型犬的案例不多,大多只注意並規範到排泄物的污染、中庭遛狗、安全疑慮,卻忽略了因為寵物而衍生的空氣污染,然正因為本社區尚未搬入的住戶尚有一、二百戶,狀況亦有可能發生在不同棟別和樓層,盡快訂定明確、嚴謹的社區規範,更能保障養與不養寵物的所有住戶。
在此重申,我們不討厭狗,希望也期待和社區所有居民們成為好鄰居,煩請養狗人成為真正的愛狗人,不追求數大之美,而是妥善照顧好愛犬,有愛犬作伴之餘,也能顧及鄰戶的空氣、安全等居家品質。


House Dreamer wrote:
今晚與建設公司開會,...(恕刪)



會讓這麼有氣質的人如此生氣,一定是很過分。聲援! 聲援! 今天剛好趕回來,11/27 & 11/28都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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