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ychef wrote:
其實,這事就是將心比心。
若今天政府突然要徵收你的房子,蓋公園。
一群人,一家n口就沒地方住。
年青的人,還可再去背債,繳貸款。
沒法子背貸款的人,就得約一約去燒炭。
千萬別讓拆遷戶變成流浪漢,露宿在園林大道上。
以前兩蔣時期, 很多都是用古早以前的價格, 強制徵收, 很自然的, 這些家庭有屋住, 變到沒屋住, 買又買不起, 這些可都是合法的 !!

大家的幸福, 能夠建立在少數人的血淚上嗎?
問題主要在用甚價格徵收, 好歹別讓徵收戶搞到沒屋住吧 !!

tomtomdog wrote:
國家重大建設一直以來不都是先徵收和再建設嗎?
為什麼以前的人倒楣被徵收就認了, 為什麼現在要徵收這些人
的地和房子就是世界末日了? 這些反對的人每天走的路過的橋
不就是徵收其他人的土地而開闢來的嗎? 那怎麼使用起來沒有
羞愧的感覺?




shyeh wrote:
技術面?
我家"本來是"或是"未來是"市中心的黃金店面,
結果你要拆掉我家然後分給我一棟重劃在邊邊的國宅?
你覺得有些拆遷戶能接受嗎?
看清楚點他們的訴求,他們就是要在市中心的黃金店面,
不然幹嘛訴求主要是鐵路地下化啊.....不要蓋園林大道他們家一樣是在市中心啊。

shychef wrote:
不想換的拆遷戶,就照徵收價徵收。政府做到這樣,還出來抗議,真的講不過去。


tomtomdog wrote:
我很懷疑你是不是typo, 市價在加4成徵收..........
這種話也說得出口,
以這種算法, 以後哪快地要被徵府徵收, 豈不是要先暴漲
3成, 因為有利可圖. 因為政府的補償金會高於新買家的買價
無言...

tomtomdog wrote:
別扯什麼戒嚴時代徵收的事情, 就講近10年, 請問近10年
難道政府沒有因公共建設徵收民地嗎? 政府有拿刀槍壓迫
嗎? 最近正在作五楊高架, 那是誰的地?
tomtomdog wrote:
你舉的例子我很懷疑, 公告地價低於市價沒錯, 但沒見過公告地價
不到市價1/10的. 公告80萬, 市價1000萬? 你能不能把土地謄本
貼出部份證明一下, 有圖有真相. 一般來說, 公告加4成後約是市價
1/3~2/3左右, 這是中壢不是台北.


joe13579 wrote:
以前兩蔣時期, 很多...(恕刪)
2bod wrote:
公告地價+4成的問題之前都談過了,若用您提到用市價+4成來徵收的話,承辦的公務人員可能就會先違法,沒有一個公務人員會不依法辦理的...(恕刪)
2bod wrote:
建議joe13579大可以爬文一下
公告地價+4成的問題之前都談過了,若用您提到用市價+4成來徵收的話,承辦的公務人員可能就會先違法,沒有一個公務人員會不依法辦理的

k.k2001 wrote:
只不過,不管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的預算都有限,執政者都想用有限的預算做更多的事,要是真修法過了,光花費在土地及房屋徵收的預算就會吃掉一大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