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sonkil wrote:
從去年縣市政府選舉時~5隻羊也在全縣各鄉鎮市大肆舖設新柏油~相信很多人記憶猶新...(恕刪)
說真的....我是沒印象吳志揚時代桃園境內的路有鋪平過....

ephone1050 wrote:
看了上述網路連結,真的不得不稱讚胖唬很會選舉,應該去中央劃大餅更好!!
但,疑慮還是請說明清楚,勿又玩張冠李戴這一套~
1.地下汙水道六都最低??
記得前五都都是省轄市與直轄市規格,桃園市升格以前不是都跟斗六啦.虎尾啦一樣都是鄉鎮規格的縣轄市嗎?本來中央就沒重視過,也沒特別撥預算,所以比較對象不太對盤吧!!只希望現在已升格了,權跟錢都是自己掌握中,快建設快履行自己競選承諾吧~
2.地下汙水道487億工程??押標20億變4億??
標案有分設備標.採購標.設計監造標.維護標.新建工程標等,
地下汙水道是屬於新建工程標,因施工區域廣闊,期間又長(國外還有百年逐年施工),連台北也要40~50年,桃園比照台北好了,最快也要40年吧!!
地下汙水道是屬於新建工程標,當然是分段分期施工,再分段分期按比例請款,例如依區域段分40期,每一期又分A.B.C小段,則可算出:
487/40=12億/期(年), 12/3=4億/小段~
又為何要如此分期分段施工??因政府預算無法短期內全額支付,且任何都會是無法禁得起全面施工時,道路完全封鎖導致都會失能的風險,再來就是包商的財力無法負擔(因這一類工程因利潤都不高,要先墊的錢也高,本來就不是熱門標了,君不見沒有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願意進場嗎??又不是甚麼高科技)
487/40=12億/期(年), 12/3=4億/小段~
每個期段押標金是10%,施工進度達到30%以上就可以逐步請款了
所以如依 487/40=12億/期(年)算,押標10%是1.2億,完成30%是3.6億就可逐步3%~10%慢慢請款,
更何況是在拆小段 12/3=4億/小段算,押標10%是0.4億,完成30%是0.12億就可逐步3%~10%慢慢請款,
所以地下汙水道487億工程??押標20億變4億??真不知錯在哪裡??
3.為何不是熱門標??
(1)利潤都不高.
(2)較高利潤的特定規格材料常在設計監造標時,就被"某某院關說大神們"給壟斷了,要看人臉色~
(3)請款流程攏長,公司雖依法可逐步請款,但要墊的錢深不見底,除非有關係~
公務單位請款流程:
主辦單位:審核小組 〉承辦 〉主辦 〉督導 〉副組長 〉組長 六顆章
協辦單位:政風專員 〉副主管 〉主管 三顆章
會計單位:會計員 〉專員 〉副主管 〉主管 〉上級單位副主官 〉 上級單位主官 六顆章
撥款單位:出納承辦 〉 專員 〉出納員 三顆章
林林總總的18顆章算起碼的,如有人請調或退休,新人新官又怕負責,等他搞懂了要蓋章了,可能又三個月後了~
4.任何得標公司怕他無法完工,都會要求一家以上代位保證施工公司備用.
5.到目前為止,都是廠商請不到錢去打政府官司,而非政府發包單位有啥損害去跟廠商求償(因扣有押標金與未付工程款及可要求保證公司進場)
6.聽陳雅琳美美與胖唬帥帥說地下汙水道工程,因布拉不拉的一切從來??
地下汙水道及汙水管施工後就藏在裡面了,只待管道間互相連結了,何須重來??如果有也是廠商請不到款,聲請假處分不點交罷了!!又這2~3年,十字路口間不是一直都有在施工嗎??怎講的好像完全停工,完全充新開始.
7.依目前標案內容,如無任何可接受理由,停工達3~6月就可找保證公司進場施工,並同時另行招標不是嗎??而且已如是做了不是嗎??
8.看到胖唬去參觀東京地下排水及汙水數兆元工程,覺得是桃園是買機車去看賓士車一樣,咱家數十年只有400多億,類推以前諸位縣長都沒做事,有意義嗎??當然我也不會說呂秀蓮或許信良有瀆職就是了!!因為現實就是如此!!
市民要的只是履行自己政見,那麼難嗎????
續推~
(11)林口鐵道便捷化~市長自己政見
(12)虎頭山.五酒桶山國家公園化~市長自己政見
(13)中正北交流道直上高架高速公路化~市長自己政見
(14)綠線104年4~6月間動工~市長自己政見
(15)桃園至新莊萬壽路高價捷運化~~市長自己政見
(16)G21~23藍線108年完工
北桃給市長那麼多票就是有(11)~(15)的政見,結果0分,
全數吹牛!!囧怒怒,...(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