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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貸與轉賣,我真的快瘋了 (文長...)

pey0426 wrote:
非常可以體會樓主的壓...(恕刪)


妳的毅力我非常佩服,也值得我來借鏡,妳的方法的確蠻符合我目前的情況,我會好好參考的,謝謝妳
waynevista wrote:
樓主你就是心太軟了這...(恕刪)


真的 還好我不住天龍國,很多住台北的朋友就算家境不差但是也買不起台北的房子,真的領微薄的薪水想要買房非常困難啊
建議:
1.搬出去住,每月負責孝親費父親5千,母親1.5萬.
2.重新辦轉貸讓每月還款金額在2萬以下.
3.房子歸你姐,由她負責還貸款.不管以後嫁不嫁

分析:
1.認清事實,給你父親每月5千基本生活費就好.
您父親每月入不敷出,
不管是什麼名義,
錢一進去就不會再出現了,
別期望他能還錢.

2.房子不能賣,
一是因為家人反對,
二是賣之後很多債要還,
三是一有錢,您父親一定會再搞掉.
到最後還是會貸款買公寓給父母住.
壓力更大.

3.說服姐姐承擔房貸,求安全下莊
房子的淨值是800萬左右.
如果您真求安全下莊,
一定要捨得,
有捨才能有得.
把貸款壓力降到您姐姐可以承擔的範圍.
以後如果沒嫁人,
她老了才有所依.
如果嫁人,也當成她的一份嫁妝,
怎麼說對她都有利,
她老公應該也願意為這房子投資付貸款.
daniel885 wrote:
建議:1.搬出去住,...(恕刪)


1.搬出去租房已是必然的,除非我有辦法說服老婆現實的壓力願意忍受,目前老爸老媽是都還有工作能力不至於給到這麼多可能兩人1萬

2.轉貸後差不多20年就是2萬,只是我需要評估我是否可以負擔,還有我媽也有說擔心房子賣了老爸的未知洞變多開始伸手要

3.這個問題轉給她由她承擔,已有和她說過她不要,所以才會提共同持有一起分擔
我覺得樓主家應該沒欠黑道錢,
最後的選擇應該是轉貸不還銀行外的債。
理由分析就不贅述了。
希望樓主3~5年後可以分享一下後續。
樓主我最後講一個稅法問題

1.一年贈與稅一人只有220萬,所以如果名字是你爸媽的,她們才能一年轉440萬給你,而且妳們都要在明年報稅時主動申報。這樣持續2-3年到把當初買入的錢給轉給你才算完成

2.如果名字直接轉給你,那直接誠實申報當初買入的錢,然後過了免稅額度,要繳贈與稅

3.如果名字直接轉給你,那誠實申報公告地價跟公告房價,然後過了免稅額度,要繳比2點更少的贈與稅,但這問題是未來要賣房時,因為當初你從父母拿到的房價是公告地價,你要繳的台灣房屋買賣稅(忘了中文,我都念英文),會是到時候(賣價-公告地價-因住超過5年而有的免稅額度)*18%

另外,轉名字時有印花稅要繳,那是你家房子照上述價值的5%

總之,我想以你們對稅法的認知,還是找個代書來做這些事情,他會幫你找到爭議最少,稅務花費最少的方式來處理
a0300080 wrote:
樓主我最後講一個稅法...(恕刪)


謝謝你的建議,我再想如果我真的接下這個貸款,我用買賣的方式貸款400萬買下我媽的房子,是否一樣受到購屋只能貸款8成的限制,或是可以全貸?

再來就是我媽直接以她的名義辦理轉貸,但是50幾歲可以轉貸20年?

的確若是以買賣的關係購入家裡的房子以後房子歸我,只是老婆這關我需要好好溝通,現在她一心只想搬出去而已

我會再好好研究如何處理
看了大大的回覆,我覺得你最大的問題不是要怎麼處理房子,是怎麼處理你老婆。
gffwolfmax wrote:
1樓店面租人啊......(恕刪)


我也遇到跟樓主有點類似的問題 ,後來也把一樓租給別人,減緩家庭經濟壓力,確定經濟壓力我不用負擔這麼重時候,剛好有朋友想要賣房(300萬3層樓透天),趕緊買下來,所以我目前跟老婆與一個3歲小孩在外頭買房!!

老婆也不想跟大哥與我媽媽住在一起 然後我覺得目前在外住得很爽 好舒服阿 總算有自己的家
大哥還有酗酒的習慣 真的沒辦法住在一起,至於房子 我們兄弟姐妹目前共同持有,我就算沒有被分到 也沒差 我在外有自己房子了


加油
請問你老婆有在上班嗎? 每個月拿多少錢出來用?

看來看去不就是你老婆的問題嗎?

爸爸養你這麼大,借點錢也沒甚麼大不了.

你怕老婆念就馬上搬出去先租房子,大家不要有糾葛

你有多的錢再拿回家孝敬父母.

就這樣.

體貼男孩123 wrote:
文有點長...前情提...(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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