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cc918 wrote:所以主臥的床只好買正...(恕刪) 剛剛量了一下,電梯大小為 5.2*7.8台尺(1尺=30公分)。只能容納正常尺寸的床喔!管委會何時成立呢?一堆公共設施必需仰賴管委會查驗,J大真是辛苦了,單槍匹馬的,希望大清能虛心處理顧客的問題,從桃園走出去,否則應該會從桃園消失吧!yucc918 wrote:所以主臥的床只好買正...(恕刪)
i大,建議你家俱還是量身訂做好,畢竟現在房子越蓋越小,戶數少電梯的坪數小點購買現成家俱雖然便宜,但是可能擺放會有不恰當的地方,還有品質也是會有問題的(一分錢一分貨)畢竟..自住還是用好點,不要像投資客用得太寒酸(不要虐待自己,自住還是用好的)
政府機關回覆函:案件回覆時間: 2014-04-23 17:49:55回覆內容親愛的縣民您好:有關您來信反映違建問題我們非常重視,本案經交付本府工務局處理說明如下:一.首先感謝您的來信,有關本縣(大清城品)之圍牆違章建築已由平鎮市公所103年3月14日平市工字第1030009891號函附平市工違字第5440號查報單查報,本局於103年3月18日以府工拆字第1030060109號函通知違建人改善在案,後續依「桃園縣政府執行違章建築拆除作業要點」規定列管辦理。二.另關於未依買賣合約圖施工等相關建築使用管理問題,建議可洽本府1樓設置「建築諮詢all in one」服務櫃檯,將由專人協助說明並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涉及權管明確事項由本局各業務承辦單位錄案辦理。感謝您的來信與指教,敬祝 平安 順心桃園縣政府工務局 局長 朱惕之 敬上■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拆除科 承辦人:吳家林 電話:3322101轉6710------------------------------------------------------------------------------(如有問題,歡迎各位住戶,打去政府單位詢問,請大家了解事實,不要再被建商誤導)如果建商沒有違法,為何要抹黑我的名譽,一開始合約書都是建商有利,對於住戶都是弱勢,相信大家都是愛家的人,辛苦花了錢,要住就要住合法有品質的房屋我們要求社區整體房屋的品值,這點要求不過份!!
越想越火4/19建商通知我到場驗屋的事,屋沒驗到,還聽到建商把透天區圍牆要拆除的事賴在我們身上,有良心的建商會把自己沒做好的責任推到別人身上?尤其是回想起交屋中心的某負責人竟然還敢當面將責任往我們身上推,說是我們舉報才造成透天區的圍牆要被拆,他們現在是在保護我們,這種話也講得出來,這叫有良心,明明是建商不合法的施工導致政府單位要去拆,還好意思說是因為有人舉報,我也深深替透天區的住戶們感到難過,明明建商只要肯將建造圖送審政府單位核可就好了,透天區的圍牆還要被拆?結果卻是建商誤導他們去找尋錯誤的方向來解決問題,想想現在不去逼建商去正式解決這個問題,以後只剩下我們住戶了,還不是我們這群住戶要自己去解決,交屋中心的某負責人還發Line給我說他是個重情份的人,看了很想笑,用這種方式處理問題叫重情份,建商對我的抹黑行為還在其次,主要的還是我們以後住在那裏要如何安心?這位交屋中心的某負責人竟然還建議我把房子退了,免得入住後要面對這些人擾,人擾我是不怕的,我甚至想直接面對這些要被拆除圍牆的透天區住戶們好好聊一聊,我想告訴他們不要在被建商誤導了,我們明明是站在同一邊,卻因為建商不想負責任,就用這種方式把我們搞分化搞對立,這樣問題就真的能解決?我從去年七月就訂了這套房,從訂了這套房起,每週我都會去看房子的完成進度並照相存檔,每週戴著工地帽從一樓走到七樓拍了照片快兩三千張,有時甚至走到頂樓上去看看周圍的田野,心情真的很舒服,因為風景真的很美,我像是看著這房子長大的,我真的很期待能住進去,但現在看到建商這種態度,能不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