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3719 wrote:支持政府政策...(恕刪) 現在動輒要價120-140元的大雞腿便當,政府可不可以勸導一下.....讓商家能賣回15年前的80元?還是政府來賣80元?政府近年一大堆要發包的公共工程都一再流標,平均要追加35-40%的預算才能勉強開工 續工(第3航廈 桃鐵地下化...)。政府在全國各地的公有建地標售案,底標價格年年調漲,自己是房價失控始作俑者,現在扯這些看似大利多的德政,對我而言有如天上浮雲,看看即可。真心建議桃園市政府集中善用資源,持續加大力道廣建合宜住宅,讓弱勢的家庭,老人,殘疾,有個人道的棲身之所,這種博眼球,樂透式煙火式的噱頭,真的讓人倒胃口!
桃園「2字頭可負擔住宅」3000戶捷運宅,鎖定體育園區、機捷A20與A21等三大整體開發區 wrote: 支持政府政策,讓年輕...(恕刪)目前資訊這可負擔式住宅房價大約落在2字頭,閉鎖期是10年,到時閉鎖期解開之後,若要出售也只能原價賣回給市府, 這政策真是很不錯 !用原價賣出買回加上閉鎖期10年的方式,既可以設定出自購自住的門崁,又可擋掉投資客與黃牛的炒作;只有原價賣給市府,才是真正無炒作空間,才能叫做居住正義 !!
3112842 wrote:桃園「2字頭...(恕刪) 我如果抽中,我為什麼要去炒作它呢?3000戶捷運宅有限定桃園市民才能抽籤買嗎?如果不是?大家戶籍遷桃園市,全台灣無屋族都能參與....結果抽中的人遍佈全台,事後多數拿來收租,和A7合宜宅一樣。當然10年後也不可能原價回售給政府,就是繼續以捷運宅的行情收租,這個政策想法過於天真!日後檢討起來,註定是失敗的案例。桃園市政府錢太多嗎?20出頭萬(營造成本)賣捷運宅,等於把捷運蛋黃地段的建地免費送給抽籤抽中的人。
跟燦哥比起來,張善政推的建設真的少的可憐,哭窮說政黨不同沒錢,卻有錢蓋舍宅拿出來賣,本身就不是一件公平的事,真正的弱勢是一坪20萬是也買不起的,沒辦法幫助弱勢,只能讓抽到的人爽到。另除非市府承諾到時回購價不能高於當初賣價,不然真的把桃園人民當盤子,高額的建造經費跟土地賤賣給少數人民,然後到時再用高額的價格回購,公平?除非市府答應現在賣20萬/坪,十年後回購價不能高於20萬/坪。這樣才公平,畢竟房子會老舊。不過最有可能還是會依照市場行情調整,到時十年後40萬/坪回購。
abc1234ray wrote:跟燦哥比起來,張善政...(恕刪) 政府是拿納稅人的錢蓋這種房來照顧這些弱勢, 為何一定要拿你我納稅人的錢來做這件事? 沒有其他建設比這件事重要嗎? 買不起房 可以租房, 租房也不是件可恥的事. 有錢人/有能力者買房出租給能力較差的人, 也是一種供需平衡
3112842 wrote:目前資訊這可負擔式住宅房價大約落在2字頭,閉鎖期是10年,到時閉鎖期解開之後,若要出售也只能原價賣回給市府, 這政策真是很不錯 ! 這看起來很像韓國的全租房制度啊,AI 摘要:租客一次性支付一筆高額押金(通常為房價的50%至80%)給房東,租期內無需繳納月租,僅需負擔水電等費用,租約結束後房東會全額退還押金。房東可利用這筆押金進行投資或周轉,而租客則可享受免月租的優勢。買「2字頭可負擔住宅」的人就像先支付一筆高額押金 (約市價的六成),10年後出售只能原價賣回給市府(房東)。期間雖免了租金但負擔的房貸支出也很接近租金水準了,而且缺少租屋時的自由與彈性,不會比較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