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方叫"藝文特區",有圖書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再強調一次,叫"藝~文~特~區~" ,有圖書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當初藝文特區走鐘縮減展演館面積又規劃了一堆商業設施本來就很糟糕了現在好不容易回歸一點點正途要蓋跟藝文有關係的圖書館卻被酸莫名其妙?到底誰才是莫名其妙阿?桃園車站周邊要是有地可以蓋圖書館也行,又沒人規定一個地方的圖書館只能蓋一間或二間...
再強調一次這塊停車場是商業用地 商業用地商業用地不是學校用地 公園用地 更不是文創用地我才懶得管你是藝文特區 豪宅特區 還是殯葬特區商業用地拿來蓋全商業用途設施或建築本就天經地義的事這不是很簡單的邏輯嗎? 這麼愛藝文兩個字 要不要蓋一座旗艦土地公廟結合電影院阿?推廣桃園土地公文化 比圖書館還要更藝文咧藝文特區想蓋總圖 也可以啊我不反對 蓋五棟都可以但請自己去另尋土地 少拿藝文兩個字掛在商業用地上作文章
藝文特區是上位都市計畫"商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是"土地使用分區"拿土地使用分區說懶得管你(上位都市計畫)?無視審計部當初多次糾正桃園縣在藝文特區的開發?藝文特區商業區之建築物及土地使用規定:商業區供住宅使用容積不得超過商業區總樓地板面積之二分之一(幾時改規定藝文特區的商業區建築物要"全"商業使用?)藝文特區吳志揚住的"中悅御之苑",亞太會館原址改建旋轉樓,太子敦南大樓改建,中泰賓館改建,松江1號院,富都飯店改建,敦仁,國票大樓改建......都是商業用地做住宅使用(桃園總圖那棟樓起碼還是部分商業設施+公共設施)
藝文特區最早除了道路用地/公園綠地以外,就只有規劃藝文用地,當時本來要引進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也就是現在南港的流行音樂中心),後來流行音樂中心沒有選在藝文特區落腳,加上藝文特區的地主要求開放商業空間,所以藝文特區的藝文用地就縮小到剩5公頃,其他的變成商用用地等等,現在的展演館則是用了5公頃其中的3公頃多,另外1公頃多就是旁邊的公園廣場(之前縣府打算那塊地BOT招商使用,後來被現在的市政府打回票),所以沒有什麼商業用地就一定要商業使用,因為藝文特區的初衷根本就沒打算規劃商業使用了
藝文特區被糾正是因為豪宅蓋太多某人自己都講了商業區供住宅使用容積不得超過商業區總樓地板面積之二分之一看看有幾棟有符合規定???而且不覺得你自己很矛盾嗎? 主張上位都市計畫 藝文特區要回歸跟藝文有關的建設看到電影院和美食街進駐卻又舉雙手贊成阿不是很擔心審計部來糾正??只有經營不善的圖書館才會想跟商場結合 而且綠園道兩側本就規劃商業用途流行音樂中心壓根兒就沒有要來只是桃園官方和建商自己在唬爛既然某人要提到其他地區商業用地如何鑽法律漏洞我只好再講看看台中綠園道 再看看桃園綠園道何止是雲泥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