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novia99 wrote:
請問一下定金跟訂金...(恕刪)
google一下很多資訊
簡單說就是, 法律擔保法講的是"定"金, 不履行, 民法有規定2倍罰則
bennovia99 wrote:
但是因為我們原本是這...(恕刪)
也是有可能, 大大價格既然已經談定, 其實可以先匯簽約金, 請對方簽收, 再找時間過去簽約, 類似斡旋金, 當然如果建商是騎驢找馬的心態, 那大大除了趕快過去簽約外, 別無他途
bennovia99 wrote:
所以現在重點是.....(恕刪)
因為大大擔心建商反悔, 建商也擔心大大反悔, 更何況現在市況險峻, 所以能先簽約的, 建商不會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