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碩之家 wrote:
台北市區只有那三個交流道的距離是密集2公里,不是台北市所有交流道都那麼密集
國公局規定交流道距離兩公里就可以設置
南桃園到國際路應該超過兩公里了
國公局交流道設置條件
(三) 交流道間距至少應大於2公里,增設交流道後交織區間之服務水準須達D級以上。
(四) 連絡道路設施須有足夠容量,車道配置至少為雙向四車道,其服務範圍為交流
道鄰近上下游各兩路口間之區間,增設或改善交流道後路段及路口之尖峰服務
水準應在D級以上。
閔碩之家 wrote:
大於2公里是基本要求,不是解釋成國道每隔2~3公里就"應該"設交流道
閔碩之家 wrote:
#7樓之前討論要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