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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區的新建設!?


閔碩之家 wrote:
台北市區只有那三個交流道的距離是密集2公里,不是台北市所有交流道都那麼密集

國公局規定交流道距離兩公里就可以設置
南桃園到國際路應該超過兩公里了

國公局交流道設置條件
(三) 交流道間距至少應大於2公里,增設交流道後交織區間之服務水準須達D級以上。
(四) 連絡道路設施須有足夠容量,車道配置至少為雙向四車道,其服務範圍為交流
道鄰近上下游各兩路口間之區間,增設或改善交流道後路段及路口之尖峰服務
水準應在D級以上。
依Inspector大提供之國公局交流道設置條件來看,孫OO很可能只是在開選舉支票而已,若匝道開在桃德路,過了大圳以後路旁都蓋滿了,很難再拓寬為4線道;可行性較高的則為國際路及介壽路,個人認為國際路最適合,但依過去的行政效率看來,等到國際路擴寬好,恐怕我都當爺爺了;至於介壽路就是現成的4線道,依可行性來說應該最高,不過介壽路目前的使用情形已經負荷過重了,若再加一條匝道下去,恐怕是雪上加霜!!
交流道間距"至少"應大於2公里,大於2公里是基本要求,不是解釋成國道每隔2~3公里就"應該"設交流道,還要看整體環境的其它條件規劃,聯絡道路除了要有四線車道以上,還要達到D級道路水準 , V(道路流量) / C(道路容量) = 0.714 ~ 0.864,以桃德路那邊也不到標準,至於介壽路本身車流量就不低,也不適合

桃德路現況
閔碩之家 wrote:
大於2公里是基本要求,不是解釋成國道每隔2~3公里就"應該"設交流道

交流道設置需大於2公里主要是指
國公局不會以國際路交流道距離南桃園交流道太近而予以退回
好像只有閣下解讀成每2公里就要設置一個

至於能不能設交流道
當然是不能
這一點我一開始就說只存在民代的選舉支票裡
縣府到今天市府都沒有這個想法
這裡的道路狹窄,又處處是瓶頸
桃園市府如果要爭取就要大力改善幹道
國公局才會去仔細考量評估交流道設置可能性
Inspector wrote:
交流道設置需大於2...(恕刪)


#7樓
之前討論要在國際路作交流道,據說被高工局打回票!
原因是離南桃園交流道太近
我真不明白,去過台北國一都知道~
有建國高架交流道到濱江街閘道口近嗎?


不是我要那樣解讀
但就是有人認為都比台北市區的那三處交流道間隔2公里還長點了,為什麼不能設交流道
閔碩之家 wrote:
#7樓之前討論要在...(恕刪)

交流道設置起跳距離至少是兩公里
所以這位網友舉的台北交流道密集是合理的

至於國道二號能不能比照辦理,比的並不是車流多寡
而是桃園市府要有辦法說服國公局設置
例如中山高中豐交流道和中壢、內壢交流道也超近,不也能設置
原因是當初桃園縣府把這個交流道和高鐵桃園站綁在一起,說方便高鐵車流出入
所以國公局答應才設置
桃園縣政府交通局表示,縣長吳志揚曾多次向中央爭取增設中豐交流道計畫,可滿足高鐵桃園站產業專區開發及未來航空城建設衍生之交通需求,並減少國道1號內壢交流道及中壢交流道之交通負荷,且機場捷運線A21環北站將增設中壢公路客運轉運站,未來國道客運無須繞行至中壢市區,可經由中豐交流道快速進出五楊高速公路,減輕市區交通衝擊並節能減碳。

國公局也說了,不能僅因地方道路容量不足或線形不佳而增設交流道,變成地區旅次通行。
地方政府應該對鄰近道路已經採取了最佳的交通管理策略,
確定真的沒有替代方案,才能提增設交流道方案
談白點桃園市府不能擺爛不拓寬地方道路
把國道當做桃市大興西路到大湳的交通幹道

另外,由於連絡道多為地區重要幹道,
國際路還勉強稱的上重要幹道
但桃德路並不是
也就是爭取這裡做匣道就不符合連絡道精神

連絡道除了肩負地區性運輸重任,還要考量能不能服務更多進出交流道車輛
不能因為容量不足,不但造成進出交流道的車輛大受影響,就連原有運輸功能亦將喪失,
同時也造成國道主線運轉堵塞
不但沒有解決地方交通問題,反而造成地方交通瓶頸,
失去交流道設置精神
中豐路交流道進出的是五楊高架
內壢交流道進出的是國道一號主線
兩個本質上是有不同之處
進出五楊高,現在桃園只能透過(1)國道二號機場系統(2)國一中壢轉接道(3)國一楊梅端
並沒有直接進出桃園"平面"道路的交流道
後來才規劃中豐路跟楊梅校前路交流道
(楊梅人之前都笑稱五楊高下不了楊梅)

"車流多寡"還是會影響交流道的配置密度
否則國道一號三重~內湖之間只單獨設一個台北交流道
那交流道不天天爆炸才怪 XD
閔碩之家 wrote:
中豐路交流道進出的...(恕刪)

高公局立場是不希望五楊高架給桃園地方車流用
除中正北路外(由楊麗環委員爭取),中豐交流道、校前路與北二高龍潭第二交流道
這些交流道都是之前吳縣長爭取的
不是由高公局主動規劃,想多開一些缺口讓桃園有更多車流可以上下
市府若不爭取,高公局不會主動開闢
(交通部103年6月27日交路字第1035007528號函核定)

一、 交通部為審核高速公路增設及改善交流道,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所稱增設交流道及改善交流道係指在已完工通車之高速公路上增設交流道或改善現有交流道,其定義區分為:
(一) 增設交流道:在現有交流道範圍外另行增設之交流道。
(二) 改善交流道:就現有交流道局部改善,增加匝、環道或聯絡道,銜接最近之既有地方道路,以改善交通運轉績效者。

二、 本作業要點適用對象,為地方政府申請增設或改善之交流道。

三、 交通部為審核地方政府申請增設或改善交流道,責由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設「高速公路增設及改善交流道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辦理審議作業。申請增設或改善交流道之地方政府為該交流道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增設或改善交流道依規定本來就是地方政府提出申請
閔碩之家 wrote:
增設或改善交流道依規定本來就是地方政府提出申請,高公局本來就不會主動規劃

所以地方政府有權提出交流道設立計劃
而這個設立計劃能不能成立,取決不是在於車流有沒有台北多,也不是在於距離是不是太近(大於2KM即可)
而是效益有多大,平面道路能不能負荷
事實上,國公局也是從這個觀點來看
而不是一直拘泥在車流多寡或交流道距離有多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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