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LIN728 wrote:
市政府網站就可以看到...(恕刪)
同份文件中看到裡面的地好像也要蓋大樓的樣子?

103 年桃園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一審議會第 20 次會議紀錄
(二)陳明偉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桃園縣平鎮市東豐段1485、1486地號環泥建設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都市設計審議案
說明:詳附件。
決議:
1.建築物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退縮部分請保持通暢與順平,避免設置突出物阻
隔動線。
2.為不造成人行空間之壓迫感,圍牆及景觀牆部分請比照「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
區都市設計準則」及相關規定內容規劃,並依相關法規檢討。
3.本案建築基地較鄰地高層平均抬高 1.1~1.2M,請儘可能減少降低避免造成排水
問題,並補附詳盡剖面圖說明基地與鄰地界面、高層關係處理,並考量基地排水
處理。
4.本案開挖比例偏高請檢討,並說明並加強地下室基地保水設施,補附詳圖說明。
5.本案透視圖、配置圖等,請套會基地週邊、相鄰街廓及人行道等現況情形。
6.有關開放空間及基地內人行通道,請加強各戶及景觀通路節點之綠化與植生,
並確認覆土深度足夠。
7.本案基地車道入口與道路截角,請依相關法規檢討。
8.請檢討地下停車空間位置,確保不影響住戶進出動線。
9.立體綠化部分請適度增加範圍,並補附規劃圖說說明。
10.基地臨 8M 計畫道路側立面,請考量西晒之設計處理,並加強立面設計。
11.本案依該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本計畫住宅區建築使
用執照核發前,應先完成汙水處理場設施」規定,辦理後續作業。
12.另請補充更正以下圖說:
(1)請補充說明消防救災動線,並依相關法規檢討。
(2)請補附基地進出口大門剖、立面詳圖,並與立面整體設計。
(3)地下室容積計算請依建築技術規則檢討。
(4)平面配置圖說請套繪鄰地現況,確保舖面順平與色系協調。
請於三個月內依上述意見修正後製作修正前、修正後對照圖及對照表,並經業務
單位檢視後,依程序報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