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shin9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這兩塊...(恕刪)
http://www.hsr.gov.tw/homepage.nsf/851555b5682ba736482565be0014dfb2/db0e536648bd3a2c48257d8500311071!OpenDocument
無人投標喔~
8/18正式舉行招商說明會當天各行各業的廠商擠滿了招商說明會的現場好不熱鬧,不過
很快地高鐵局在9/4又另外針對此案做了補充公告,公告裡除了修正一些typo之外,有兩
項重點,第一個是把截標日期限從原本的9/29日下午五點前修改為10/14日下午五點,第
二個重點看得出高鐵局的退讓,原來的設定地上權契約是4年內免權利金但是4年內得完成
規劃+興建+營運,新的設定地上權契約前4年免權利金沒變但是4年內只需要完成規劃與興
建不強迫一定要開始營運,這9/4的補充公告就嗅得出這些廠商是處於上風處,這些廠商對
權利金的金額應該也不甚滿意,這也會造成觀望的氛圍.
不過另外兩個可能造成流標的關鍵因素,一個是高鐵的財務改善方案11月初在交通立委的
藍綠攻防戰後沒有結果,交通部願意退讓照綠營交委的建議先行舉行公聽會後再提審議,所
以高鐵財務改善方案目前還在卡關階段,因為高鐵財務改善方案的通過與否,會影響高鐵五
大站區的站前開發案未來,另一個關鍵因素就是政治上的干擾,年底的九合一選舉的紛擾還
沒塵埃落定前這些因素都會造成廠商的觀望心理,不過寶徠花園的接待中心11/20日開始就
要從434+435移回老本營高鐵南路一段的就接待中心去嚕,11月底也要把接待中心拆掉剷
平交回給高鐵局,預計高鐵局下次最快再公告434+435地上權招商應該也會是明年上半年了
,雖然還是覺得流標的確是可惜了,不過還是會繼續關心下去嚕,有update再來跟大家分享吧~
高鐵公司財務改善方案具體項目:
A.特別股全數收回。
B.減資及增資。
C.變更特許期間為75年。
D.返還站區開發事業發展用地地上權折抵回饋金。
E.高鐵協調委員會三案之處理。
F.費率機制調整。
G.建置平穩機制暨其專戶。

關於本討論串也就是高鐵站前青昇段商434+商435的地上權招商,
自從去年流標之後,今年又準備再次招商....
土地在國家手上的好處就是可以一直不屈不撓的不斷招商...
而且在大家的監督之下,由交通部高鐵局做主,
更能防止被建商拿去亂蓋住宅來賣,
採用地上權招商對國家的優點就是土地能夠按照規定來專用
以符合特定區的均衡與健康發展...
如果這種肥沃的地段被拿去賣,肯定又是蓋一堆鳥籠住宅大樓...
話說回來,
這個地上權的招商並沒有限制非常嚴格,
只要不是被拿來蓋住宅,
舉凡不論是規劃商業、休閒文教或辦公服務等各類或零售商場、旅館或產業辦公等設施之開發,
大概就能符合白紙黑字上的公告規範了...
參與投標的廠商門檻只要實收資本額2億以上,
並且曾經有過開發經營辦公大樓、旅館、百貨商場、餐飲設施、文教休憩、
遊憩設施或其他相關設施等樓地板在10年內高於2萬坪的經驗就可以了...
所以基本上青埔一些比較規模的建商有些其實有符合投標的資格,
就看這些建商到底是想認真長期來經營青埔,
還是只想在青埔蓋住宅賣房子快速獲利就閃....
就能看這次投標的狀況跟這些建商的表現囉~~~
青埔....
完全不缺這些只會蓋樓房賣屋的建商,
缺的是願意長期經營耕耘的集團...
當然不管怎樣還是要對於國泰/華泰與冠德這兩大集團給予最大的掌聲...
姑且不論這種參與經營開發地上權廠商的出發點為何...
這種長期的商場開發經營與布局對於很多集團來講,
可算是一種相當龐大金額的投注跟時間精神與心血的付出...
想當初青埔高鐵特區產業專區(也就是現在的華泰gloria outlet)當年也是不斷的流標,
不斷不斷的被唱衰,從原本的只能做醫療專區計畫又更改放寬了限制,
最後定位為為國際商務城,經過多次波折之下才有現在今年底即將要開幕的成果...
可說是苦盡甘來阿...
這塊站前商業地的相關新聞如下:
http://www.new0.net/%E9%AB%98%E9%90%B5%E6%A1%83%E5%9C%92%E7%AB%99%204,192%E5%9D%AA%E5%95%86%E6%A5%AD%E5%8D%80%E5%9C%9F%E5%9C%B0%E6%8B%9B%E5%95%86-737879.html
高鐵桃園站 4,192坪商業區土地招商
2015-07-06 10:53聯合新聞網
交通部高鐵局主管的4,192餘坪高鐵桃園站商業區土地,6日公告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引進投資人開發經營,開發經營年期50年,經營良好得申請續約一次,以20年為限。隨著高鐵搭乘利用率逐年提升,車站周邊地區開發商機日益成熟,開發利益可期。
高鐵局表示,公告開發基地未來開發人應依基地所在的現行都市計畫,以及相關規定辦理興建及經營業務,但為提昇站區生活機能,避免扭曲住宅市場供需,不得規劃興建住宅,國內外企業可以單一公司或企業聯盟方式申請參與投資。
目前高鐵桃園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22公頃土地以設定50年地上權方式,由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投資開發,預計引進美式戶外Outlet、辦公室及觀光旅館等機能,其中Outlet商場將於今年開幕;另於機場捷運線A19車站(桃園體育園區站)也吸引冠德建設公司投資,規劃以健康城的理念,引進住宅、酒店式公寓及購物中心等。
加上桃園站鄰近桃園國際機場,具備發展為入境或離境第一站的利基,著觀光客來台人數持續增加,消費力也逐年成長,且五楊高架通車、桃園機場捷運線預計今年底通車、桃園航空城計畫逐步成熟等有利因素,高鐵桃園車站特定區未來發展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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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說明一下,
乙方(得標之開發廠商)每年所要繳給國家的$$ = 土地租金+權利金
1.土地租金如下:

2.權利金如下:
可以參考這次的權利金"底價",跟去年的金額不會相差太多(稍微少一小咪咪),
也是一樣第一年到第四年不用繳交權利金,第五年則開始收
特別注意的是,這只是投標的"底價",
實際上真正要繳交的權利金的金額
是按照幾個投標廠商預估商場的營收乘上百分比之後算出真正的權利金額
也就是說真正要繳交的權利金額一定要大於這個表格的底價!!!!


除了上述的權利金底價以外...
下面這個草約也說明了
當廠商的商場營收若過低,權利金的金額就是按照原先投標預估的營收來乘以百分比繳交給高鐵局,
商場的營收若高過預估,權利金的金額就用實際營收來乘以百分比來繳交給高鐵局,
這樣等於高鐵局能共享到商場萬一超額營收時的些許利潤,
若營收不足那麼高鐵局也能有一定的收益金額的保證(至少大於該表格的底價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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