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night817 wrote:
上網查了一下所有權人...(恕刪)
第19條的光纖問題,我上網查了一下海悅/首璽的售屋廣告,其實是有問題的,廣告上說"FTTB(Fiber To The Building) 光纖到家", 光纖到家其實是FTTH(Fiber To The House), 與FTTB不一樣; 若真要FTTH, 則最後這一段光纖到府可能要合雄買單, 費用不低! 衍生的問題是,真要FTTH,則每一位用戶若要上網,就都要付出高額的月費,所以這一條我持保留的看法; 但現在桃園市的大樓幾乎都是FTTB, 且都是中華電信所鋪設的, 合雄並沒有任何功勞, 以此來廣告, 似乎有搭便車的嫌疑, 若合雄要居功,那就真要FTTH才是.
另外第1條與38條, 許多住戶的玄關都是對門相沖,除了要求外玄關或電眼之外,是否能統一要求擺放一張桌子, 再放置一盆盆栽,以解風水上對門相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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