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未來的鄰居大家好,經過幾位的討論,我們在 Facebook 上成立了一個社團,供準住戶討論社區相關事宜,希望加入參與討論的人,請 PM 給我,告知 FB 帳號、棟別樓層、並附上合約書封面相片 (如不希望告知姓名、電話者,請自行遮住或馬賽克處理),我收到後會儘快幫你加入,謝謝!
關於後陽台遮光罩的問題,基本上那就是違建了,而且是全社區統一要施作的違建(效果線)。所以在使用執照還沒核發下來前,當然不可能做。而即使在執照下來以後,建商也不敢貿然進行二次施工,不然責任會落在他們身上,隨便找個人舉發他們都得拆掉那些遮光罩。所以,如果等到管委會成立以後,由管委會的名義去弄,建商就沒有責任了(有問題帳也是算在我們住戶上面)。這就是為什麼現在的預售屋都是要搞這種奇怪的二工同意書。管委會擔起這個責任以後,其實也會相對削弱了管委會的權力。如果我們社區有惡鄰搞一些違規的事情,管委會去介入的時候,還有可能被威脅說,你要搞我我就搞你,遮光罩的問題我去舉發一下,大家一起被罰錢吧。這些都是其他建案出過的狀況。但更常出現的問題其實是:管委會成立曠日廢時。等到颱風來了,搞不好管委會都還沒有搞定...其實我還蠻想跟建商凹說:那就遮光罩不蓋了,把那筆錢分一分發給住戶讓我們自己去考慮,哈哈。不過這是不行的,不統一去弄的話,就真的是超級難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