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huang0213 wrote:那太好了 ……上面標...(恕刪) “冷藏垃圾室” 這項設施,代銷小姐有拿來當銷售特色之一喔!還說只有豪宅才有啦!看了契約書發現主臥室浴室竟然沒有浴室暖風乾燥機,是殘念!
peterwu5168 wrote:“冷藏垃圾室” 這項...(恕刪) 那就是我太不認真聽了……抱歉啦!總之 有就好,畢竟我們買的價錢也不算便宜 本來硬體與建材就該用好一點只是未來此設備的電費 可能要做節能評估 以節省電費的開支是啊 看來只能依個人需求自己花錢安裝 乾燥暖風機囉……
請問大家都在簽合約時,都不在意以下差異部分嗎?還是大家都有要求加附約或修改合約呢?綠城市合約與內政部頒布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差異部分:1.綠城市合約P1第二條房屋及停車位標示:a.未標示土地: 面積?坪、使用土地為何種用地?b.停車位: 未標示高度2.完全沒記載: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四條 房地出售面積與認定標準其內容應有: 土地持有面積、住戶主建物面積、全部主建物面積、土地持有比例3.綠城市合約P2第四條共有部分…:a.共有部分定義: 未包含:門廳、走道、健身房、圖書室…等4.綠城市合約P4第六條房屋買賣總價…:a.未包含土地價款5.完全沒記載: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十條 地下層、屋頂及法定空地之使用方式及權屬
jjaakktw wrote:請問大家都在簽合約時...(恕刪) 請問 你手頭上的應該是 合約書“樣本”吧因為正式合約書 會詳細計算土地 房屋的佔比與坪數另外你提的門廳等公共空間應該歸屬於合約書所載的其他供公共使用的空間因此就不細列了你其他的疑問 建議你簽約時 可以逐條提出並細對正式的合約書我個人看了 可接受就簽約了因為我會等交屋時詳細現場丈量 最好不要違約不然建商就自己看著辦囉!捷運,台電 很多竣工我都親上 被我查驗與圖面不符的包商被我釘到快哭了 所以彼此互信 建商最好把品質拿出來不然……休想交屋另外一提,對於公設很多機電設備的驗收管委會一定要有能力查驗 檢測 不然貿然驗收 以後就慘了附上工地近照 20130423AB棟 正面 面公園A1棟 一樓 地下停車場入口CD棟 靠D3 一樓
若有問題還請Y大出來主持正義囉!!!不過對於休想交屋...合約當中不是載明七日內一定得交屋(除了證明無法居住功能之重大瑕疵?),還有對抗的籌碼就剩下交屋款3萬?這樣住戶的勝算大嗎?還是Y大有絕招另外像樓板厚度,樓層高度,地下停車場高度等一些詳細的數字是記載在建築藍圖嗎?還有合約中的附件像建造執照及本戶核准房屋平面圖下面都有括號(屆時以變更後執照為準),這....是指格局或是建築藍圖上的設計以後會改?
zeonwolf wrote:若有問題還請Y大出來...(恕刪) 感謝你的看重 若是能為各位住戶爭取權益 我盡力而為你指的7日交屋 的確是發現缺失 建商補正修繕後通知屋主需於七日內會驗 不得推託耽誤交屋除非你持續找到缺失 就可以持續請建商改善所以依據合約所訂標準外 建議可以請建商另外提供建商驗收包商的標準 以供參考以上 於建商立場他一定不想提供 他只會避重就輕所以盡可能要求 畢竟屋主是有權力的此外 建議各位住戶當使用執照取得後辦理交屋同時能快點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選出管委針對公設部份(建築 機水電 等設施設備)協同建商驗收不然建商 校長兼撞鐘 為了順利驗收 很草率的你提到的建築資訊都在建築圖面有詳載代銷中心有一本A1藍晒大圖 你可以詳閱此圖應該會與使用執照的圖面很接近所以建築執照圖面會加註以最後變更為準此指的就是聲請使用執照辦理竣工的圖面你現在看到的建築圖 應該大至底定 不太會該所以建商不給 客變 就是怕麻煩所以交屋要改格局 就花錢自己 敲掉囉現處於高房價的時代房價無法自己決定高低 只有買與不買但 房子的品質自己是可以決定的所以交屋時 大家睜大眼睛 好好驗收給點建商壓力 品質就會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