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當我開車要進入豪宅停車場時,差點因為未隨車配掛停車證,而被保全拒之門外,
配掛停車證是一件很簡單的事,但,認證不認車,真的就能做好車輛進出安控嗎?
如果認證同時也認車,那何必多此一舉搞張停車證,甚至規定,住戶無證時亦不得入內停車?
辨識外車與住戶車輛是保全的職責,沒道理把未配掛停車證的住戶,一律視同外車對待,
外車或訪客車輛本來就應該安控,但,告訴住戶沒配掛停車證,就算是住戶一樣不得入內,
真的是太扯了,更離譜的是,告訴住戶「配掛停車證本來就是應該的事」,
難道,認車認人就不是保全應該做的事嗎?
現在有很多車的前擋貼有反光及透光性低的隔熱紙,
停車證放在這些前擋內根本看不清楚,
試問,難道要每進入一次就擋一次,天天都因為看不到停車證攔下住戶車輛嗎?
以配掛停車證就放行車輛入內,跟無停車證一律不得入內,兩者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請發揮保全業應有的專業,「認車、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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