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的河堤邊坡是採自然工法,以大顆鵝卵石堆砌而成,既牢固又平整,看起來不失美觀又符合環保;而現在卻花錢施工,在原來的邊坡面上,再敷上一層人造的六角形空心磚,就如同在天生麗質的美女臉龐上,非要花錢去塗抹一層人工胭脂一般,看起來雖較華麗卻更庸俗,耐用性也有待商榷(不僅增加養護成本,可能不出幾年後就不能看了)。
除了是這些公僕在惡性消化預算或者照顧特定友好廠商之外,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理由要這麼做,根本就是花錢找罵挨,難道桃園縣政府真的錢太多了嗎。
那個既有的河堤邊坡,應該是前一任縣政府這2年才隨著第一河濱公園跟三民運動公園做的吧,整體品質狀況還非常好,越搞只會越糟,更令人痛心的是就此浪費掉的公帑,桃園市百廢待舉,那麼多需要建設改善的地方,特別是有些前一任做到一半未完成的重要建設,這一任縣政府卻中斷或暫緩掉,另外搞出一些非急需或無效益的新案,只有讓縣民更加看破手腳,當然也可能他們本意就只是想要藉由隨便塗塗抹抹一下,接著公然把自己的名字落款換上,那就更是惡劣失格了。
jong_tony wrote:
中壢SOGO前的廣停二停車場,即將動工,將興建地下3層樓的平面停車場,地上部分規劃為休閒廣場,未來可再多提供一倍的停車空間,解決商圈附近的停車問題。中壢市廣停二停車場爭取地下停車場闢建多年,然因經費龐大,而無法動工興建,在考量地方停車位不足的亟需之下,向桃園縣長爭取補助,獲得了縣長吳志揚的同意,補助2億元,公所自籌1億,已經設計完成,將在今年8月間開工,預計花16個月的工程期完工,屆時將提供地下3層樓220個汽車停車位,以及150個機車停車位,廣場平面仍保留電子看板、藝術造景,提供民眾休閒之用。
看到以上的新聞, 又再燃起我對 桃園市長 不作為的怒火了, 看看人家中壢市長, 才上任多久,
現在中壢市的
不是說不能談桃園以外的(中壢)嗎? 結果...
所以前面幾篇網友不小心提到,也不能怪他們!您說對嗎?
我同意5/02 上面 icewalker 說的。
痛過方知政府奸;
以前強人造神領導民眾-沒事在河邊看魚往上游的是神?
現在政客造神領導政策-找幾個媒體放話就變成主流民意,公務員水推舟也樂得輕鬆.
強人和政客有差嗎?!
GmbH.tw wrote:
不是說不能談桃園以外的(中壢)嗎? 結果...
所以前面幾篇網友不小心提到,也不能怪他們!您說對嗎?
我同意5/02 上面 icewalker 說的。
GmbH.tw wrote:
不是說不能談桃園以外...(恕刪)
很抱歉, 可能是我先前的說法造成您的誤解了, 我想表達的是, 並不是說不能談桃園以外的事, 而是發稿目的應回歸主題, 也就是意見核心是在於探討桃園市發展的障礙或原因, 至於前面幾位網友完全不是在討論桃園市發展障礙的發稿, 而且刻意挑起地域衝突的字眼, 我想那叫做蓄意, 並不是不小心
這個版主要討論的是桃園市的發展障礙, 而我從開版以來所想要表達的就很清楚
陸陸續續也都有提到, 應該負最大責任的人(職位), 也就是那塊石頭是誰, 我想已經很明顯
這一篇報導中壢的新聞只是拿來對照, 看看桃園市的負責人到底在幹什麼
正因為他該幹的什麼都不幹, 像是擋在進步路上的大石頭, 當然是桃園市發展的障礙毒瘤啊
完全符合這個版的核心主題呢
大水一來訴諸東流.
留下的只是執政者的智商問題.
jong_tony wrote:
昨天到南崁溪畔的桃園...耐用性也有待商榷(不僅增加養護成本,可能不出幾年後就不能看了)。
除了是這些公僕在惡性消化預算或者照顧特定友好廠商之外,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理由要這麼做,根本就是花錢找罵挨,難道桃園縣政府真的錢太多了嗎。(恕刪)
我覺得這種把自己的名字落款的方式,
和古人立生祠沒啥兩樣,
青溪公園就是一個典範.
墓碑都簽名了只差棺材,
有空擺幾個進去吧!
jong_tony wrote:
當然也可能他們本意就只是想要藉由隨便塗塗抹抹一下,接著公然把自己的名字落款換上,那就更是惡劣失格了。...(恕刪)
jong_tony wrote:
中壢SOGO前的廣停二停車場,即將動工,將興建地下3層樓的平面停車場,地上部分規劃為休閒廣場,未來可再多提供一倍的停車空間,解決商圈附近的停車問題。中壢市廣停二停車場爭取地下停車場闢建多年,然因經費龐大,而無法動工興建,在考量地方停車位不足的亟需之下,向桃園縣長爭取補助,獲得了縣長吳志揚的同意,補助2億元,公所自籌1億,已經設計完成,將在今年8月間開工,預計花16個月的工程期完工,屆時將提供地下3層樓220個汽車停車位,以及150個機車停車位,廣場平面仍保留電子看板、藝術造景,提供民眾休閒之用。
很棒的建設啊
像桃園市到現在市區及中正特區
都還沒有這種大型的地下停車場,常常停車位不足
你找不到停車位就只能違規臨停
就準備被開罰單
他們總是只管著搶錢,但卻枉顧那些現場目擊到更嚴重的違規停車,有時候甚至他們自己反而是造成違規停車的原因(車主看到他們來就不進停車格而停在路邊等),更加阻礙了交通的順暢,結果往往就是停在車格的倒楣要花錢繳費,大剌剌停紅線、併排停、甚至停上人行道壓壞地磚的卻沒事,因為那不是政府官員授權他們去管的事,這些人當然視若無睹,當做他們沒看到,而在老百姓看來,怎麼會有這樣的搶錢政府,社會正義何在。
確實是如此,掌握職權的是那些政府官員,他們叫抄表員怎麼做,他就做什麼事,官員告訴他開單計時是他的薪酬來源,他當然賣力開單抄表,要是官員告訴他取締違規停車獎金更高,想當然他就會更努力取締違規停車,桃園交通混亂的最大根源就在於違規停車,如果這些開單抄表員隨身也帶著相機,賣力的取締違規停車,既可以提高他的收入,交通應也會獲得大幅改善,豈不一舉兩得,還可以省下發給檢舉達人的獎金,照顧這些員工不是更有意義,為什麼我們的官員都不用心去思考辦法來解決問題,還是有什麼實務上執行的困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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