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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貸與轉賣,我真的快瘋了 (文長...)

如果家人都不願意賣掉房子
媽媽願意把房子過戶到你與老婆名下
我認為這是最佳解了

第一,太太會生氣的主因是你的錢被家裡借走,導致你們夫妻無法買房
名下沒有財產,其次是想要自由的過二人生活。
房子由你買下後,你可以與家裡協議你和太太住四、五樓,父母與姐姐
住二、三樓,其實只有上下樓與家人會見面打個招呼,自己也有隱私的
空間,太太應不會太難接受。
許多網友提到一個重點,以後太太總是要結婚生小孩的,千萬不要忽略
家裡有其他幫手幫忙帶小孩的重要性!!!與家人同住的好處這時就展現出
來了,這點非常重要。

當初房子900全貸,你們可以900買重新辦理貸款,房子掛你夫妻名下
換算900萬貸1.8%利息30年,每月約32XXX。請姐姐支付5000元幫忙
支應房貸,也充作是房租。房子在自己名下以後要進要退都有周旋的
餘地。
你是獨子,照顧父母老年的責任你很難逃避了,不如好好想想如何幫
父母做好財產規劃,如果貸款一邊還,房子還在長輩那裏,他又增貸
或是二胎那這個洞永遠補不完。自己買下還能保證父母有得住,破罐
子摔破想說自己搬出去眼不見為淨,最後你還是得回來擦屁股,不如
現在就做好將來的規劃

你吃虧了嗎?看你怎麼想
花了900萬買的房子現在不就已經增值了。
將來多增值都算你賺的
如果你搬出去住小兩房貸款也要繳個2萬吧
空間也沒有比較大,把房子買下來有姐姐幫忙大約付27000
相差已不大,再說還店面面可以出租,或者以後有其他用途也不一定

我認為太太的部分稍作溝通應該可以接受,因為不是幫家人繳房貸
而是花錢買自己的房子,隱私的部分分樓層住應該足夠了,她也要
能稍作體諒與讓步。

姊姊的部分就要好好溝通清楚了,你把房子買走,她住在裡面還要付
錢,房子的增值她都沒份。所以賣房後媽媽拿到的房款部分,將債務
理清後,留下養老金,是否給姐姐一點補助。算是一邊便宜取得房子
另一邊得到家裡補助以後買房。提早將不動產的部分做完分配,父母
留下養老金,這些錢全部用來照顧二老的開銷。將來有沒花完的遺產
再由你和姊姊分配,當然不夠的話也是兩邊分攤生活費。
coolfox wrote:
我有再看你後續的回應...(恕刪)

1 你說的沒錯!我媽也是這樣說,老爸一直覺得我媽有錢可以幫他解決,但是我媽說她根本沒有很多都是她去拜託道歉的,只要房子賣了我爸一定會伸手要

2 孝親費當然會有,老爸債務也是選擇放生

3  我會參考

4 只能再商量看看吧
Almaorzcc wrote:
但是我姐我媽不想,覺...(恕刪)


前後累積應該快借7,80 ,就在3我們搬回來的2年內,我32歲,月薪4萬多
waynevista wrote:
如果一樓是店面.但是...(恕刪)


只能盡力說服他們了還有一些時間
Ray0910 wrote:
趕快搬出去,租房子也...(恕刪)


目前確定明年會搬出去啦,也有表達立場了 ,只是要不要轉貸我沒答應
o幽可o wrote:
我覺得...你轉貸過...(恕刪)


嗯嗯,我會好好思考你的建議,總之只是想要自由而已,但還是得考慮現實
完全看不懂你在打什麼文章

也太沒Guts

如果是我就轉貸也背起來

老婆要的小兩房也買起來

但…一樓店面要出租 這樣不就好了


還有你媽說的沒錯

透天不要隨便賣

老爸免費幫你出頭期款的透天

慢慢繳房貸還嫌
什麼鬼呀 wrote:
我的想法是我也是賣掉...(恕刪)


你分析的很對,就是需要達到一個共識,你說得那些問題我也有計算過,的確蠻吃重的, 如果把家裡轉貸下來只是房子留住,但是我們還是會搬出去,花費不會少,最好就是賣了,要說服我姐比較困難,只能多溝通討論了吧
你說的方式很自私
但是卻能解決你自己的問題
而不是大家的問題
現在房子最後也是會留給兒女
現在叫你繳錢也是不為過只是還是要你情我願
不然到時候大家都很難再相聚
人生苦短還是有個家比較重要
體貼男孩123 wrote:
1 目前我們是夫妻是雙薪加起來大約7萬初,原本很單純只是想搬出去避免見面尷尬,也有試算過兩人房租加生活大概2萬,家用給一萬以及其他生活開銷一個月應該可以存3萬,5年省一點老爸不借錢,應該可以存150到200,自己再買個小兩房,每月貸款抓1萬6到1萬8,大致上還可以應付

2 這也是我老媽他們擔心的問題,怕房子賣了老爸擺爛要錢,他也沒說明,...(恕刪)


看來令尊還有多少債務未還 ? 未來還會不會增加 ? 才是您真正的問題。但這可不是您搬出去就能避的掉。

債務 (您那份就先別算了) 如果是馬上要還,不還不行,那您沒得選了,可能真得賣房。

只是賣房也有賣房的問題,
1. 短期內不見得賣的掉。
2. 不見得賣得到您想要的價格。
3. 賣房了,令尊令堂要先住哪 ? 租房 ? 搬家又是一個極討厭的事,這可不是小夫妻一卡皮箱就算搬家。到時哪個傢俱要丟或要留,又是一個麻煩事。
4. 賣房錢歸誰 ? 當然不歸您,可別說令尊擺爛要錢,這當年可是他打拼買下的,照理說不歸他歸誰的 ? 所以之後才是問題之所在。令尊有這筆錢,令堂擋不擋得住令尊繼續這樣 "開銷" 下去 ? 檔不住勸你別走這條路,免得到時小房子還沒買到,錢就先沒了。

另一條路就是,房子直接賣你,價錢你自家人看怎麼算,房子一定要過戶到你名下,當然令尊的債務要包裹在一起,由你承擔。貸款要重新辦,20 年期,用新貸款還清舊貸款,還有一些餘錢還債務。利息錢你每月也能負擔。這樣父母家人還是能住,反正這責任你跑不掉,不能計較。

這樣你算撿便宜,令尊令堂應不會同你計較,也不會讓令尊把錢又拿去 "開銷"。房子在你手上,也不怕其他狀況。

至於尊夫人想搬出去,我覺得那是另一回事了。你有這房子,也是可以搬出去租房啊。你現在搬出去,反正有 3 萬可運用,就買這房,付貸款,給父母住就算是你盡孝了。房子在手,慢慢等不急,幾年後想賣再賣,自主權在你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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