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ans3377 wrote:
小弟有個問題提問,因...(恕刪)
公共開放空間之提供,主要目的在於得將該開放空間之容積移轉出來,以及得到更多的容積獎勵額度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89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開放空間除應予綠化及設置遊憩設施外,不得搭蓋棚架、建築物或為其他使用
換言之,在開放空間,未依法申請核准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含營業爐 、水塔、瞭望臺、招牌廣告、樹立廣告、散裝倉、廣播塔、煙囪、圍牆、機械遊樂設施、游泳池、地下儲藏庫、建築所需駁崁、挖填土石方等工程及建築物興建完成後增設之中央系統空氣調節設備、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防空避難設備、污物處理設施等雜項工作物)或棚架,均屬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稱的違章建築
如果你擔心的話,可以請建商出示建造執照核准圖說(應該會是影本),上面怎麼標示怎麼畫,建商都要依規定施工,不然就是屬於違建
使用執照影印圖說申請
申請方式:
1.臨櫃: 工務局建築管理科臨櫃辦理
2.郵寄: 請郵寄至桃園市縣府路1號1樓(工務局建築管理科)
3.線上申辦
應備證件:
1.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且需於空白處簽名蓋私章證明與正本無誤)。
2.所有權人為法人者另附「變更登記表或公司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需蓋公司大小章證明與正本無誤)。
3.所有權人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委,另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及主委身分證及會議紀錄」影本(需蓋管委會及主委印章證明與正本無誤)。
4.如為委託他人申請者,請檢附受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空白處核私章。
5.建物資料(權狀影本或建物謄本)及使用執照號碼。
交付方式:臨櫃取件影印
處理期限:4日
備註欄:
1.繳費與否:是
黑白影印、列印輸出:A0每張新臺幣100元、A1每張新臺幣50元、其餘每張新臺幣20元。
彩色影印、列印輸出:A0每張新臺幣700元、A1每張新臺幣350元、其餘每張新臺幣30元。
2.繳費方式:臨櫃繳費。
3.委託人申請請用郵寄或到場辦理並附上受委託人身份證影本(正反面需於空白處簽名蓋私章證明與正本無誤)。
4.請先確認執照為桃園縣政府所核發。
申辦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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